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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及时处理资本家殴打工人事件? 广州市检察院和法院有关人员检查右倾思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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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15
第4版()
专栏:

为什么不及时处理资本家殴打工人事件?
广州市检察院和法院有关人员检查右倾思想
据新华社广州14日电 广州市政法部门的一部分干部,最近检查和批判了在处理不法资本家殴打进步工人案件中的右倾思想,并且立即扭转了这种右倾思想。
6月18日,广州市西区公私合营应合饭店私方经理冯柱等,因痛恨工人严焯平时监督他们的不法行为,无理痛殴严焯,以致重伤。事发后,西区饮食业基层工会代表工人利益,上告西区人民法院请求处理。但法院既不充分相信基层工会的申诉,又不作任何调查,便简单地认为这个案件只是一般民事案件,不予受理。后来,严焯本人写信上诉西区法院,西区法院仍不受理。西区饮食业基层工会后来又上告西区人民检察院,但检察长也把这一案件看作平常案件,只是交侦查组审查,自己以后就一直不加过问。侦查组把办案的责任交给侦查员宋妙玉(中共党员),宋妙玉在调查以后,以严焯的伤势不致成残废为理由,提出了“不应追究冯柱等罪犯刑事责任”的个人处理意见。直到市公安局要逮捕凶犯冯柱等人前,市检察院仍提出不同意逮捕。广州市北区和东区法院干部在处理同样性质的案件中,也有类似情况。
由于广州市政法部门一部分干部没有根据国法及时地处理这类案件,加上各地右派分子向党猖狂进攻的影响,这就助长了不法资本家抗拒改造、仇视工人的气焰。一个多月以来,广州各区接连发生了这类案件好几起。工人群众对有关部门不及时处理这类案件,是不满意的。
最近,广州检察院和法院有关人员已经检查了在处理这些案件中所表现的右倾思想。他们已决定坚决地处理资方人员仇恨工人和殴打工人的案件。
14日,广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殴打进步工人严焯的主犯、不法资本家冯柱有期徒刑八年,帮凶冯纯和冯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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