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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计划能不能早些下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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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18
第5版()
专栏:

基本建设计划能不能早些下达?
严萃友
我国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建设已有四年多了,在基本建设工作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建设投资额预计可以超额完成。但是根据历年基本建设计划执行的情况来看,基本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点,特别是计划下达迟的现象非常严重。1954年的计划,在当年6月下达,1955年计划4月才下达,1956年计划3月才下达,1957年计划本来在去年末下达了,但由于有些环节不平衡,至今年4月又重新下达。
国家计划下达迟,各部、各省(市)就无法及早安排基本建设工作;当接到国家下达的任务后,经过研究平衡,再层层下达到基层,时间就更晚了,有的部门的计划甚至到当年第三季才正式下达到基层单位。由于基本建设计划下达迟,便造成了上半年特别是第一季度窝工,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赶工。如1955年上半年仅完成全年投资额34.2%,其中第一季只完成10.7%,下半年则完成投资额65.8%,其中第四季占42%;1956年上半年完成34.6%,其中第一季只完成12%,下半年完成65.4%,其中第四季完成39.8%。
基本建设工作的这种“春等、夏闲、秋忙、冬突击”的状态,给国家带来了不少浪费和损失。在窝工期间,建筑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多余的工人要暂时遣散或支付窝工费,因而使劳动生产率下降。赶工时又要大量增加工人。到第二年春,因任务不足又要窝工。赶工时增加工人,窝工时减少工人,造成了恶性的循环。同时在任务紧迫的情况下,往往会忽视施工准备工作,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使施工组织混乱,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增加。有些工程,因计划下达迟延误了施工季节,必须进行冬季施工,要多支付冬季施工费用。计划下达迟,有时还影响基本建设计划不能如期完成。因此,争取提前下达计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什么基本建设计划下达得迟呢?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国民经济错综复杂,基本建设指标与生产、事业、财政等各项指标互相制约着。基本建设的规模,不但取决于生产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决定于现有的生产水平,即决定于物力、财力的保证条件。我国还是一个农业国,国家财政收入直接或间接来自农业的比重很大,因之,农业的丰收或歉收,对安排基本建设计划有很大的影响。而目前农业生产还不能摆脱自然条件的限制,农业收成的好坏难于预料,只有到秋收后才能比较可靠地确定下来。农业收成确定后,才能计算财政收入,并根据积累与消费的比例,确定基本建设投资。这样,自然就影响了编制与下达计划的时间。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在经济和文化建设方面缺乏经验,很多重要的经济问题都需要反复研究、反复平衡;对国内经济情况了解不够,平衡核算工作还缺乏一套完善的方法与科学的定额资料。因此,安排年度计划时,不得不走些弯路,多排方案,才能使计划接近实际。这样自然也就多花了时间,推迟了计划的下达。
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否定提前下达计划的可能。我们已有了几年编制计划的经验,把计划编制过程缩短一些,提前下达计划,是有条件的。有些同志认为要克服计划下达迟的缺点,最好改变计划年度(如以1957年7月1日至1958年6月30日为1957年计划年度);或者提前下达部分指标。这些都不是有效的办法,而且是有困难的。我们认为,要提前下达计划,须从下列几点着手:
第一、必须摆脱农业对安排基本建设计划的影响,改变等农业收成定财政收入,然后由财政收入定基本建设投资的作法。否则计划就永远不能提前下达。我们国家大,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不一,农作物的种类也多,就全国范围来说,虽然很难有全面丰收年,也不可能有全面歉收年。甲地受灾减产,乙地可能丰收增产;甲种农作物歉收,乙种农作物可能丰收。因之,丰收年、歉收年或平年的收获量,总有一个大体的规律。我们就可以根据过去几年的规律,预计本年度的农业收成,在预计的基础上早定财政收入,以便早定基本建设投资,早下达计划。有人也许要问,预计与实际发生出入怎么办呢?我认为,人的主观认识总是与实际有距离的,所谓平衡也只能是暂时的平衡,不能孤立地、固定地看待平衡问题。计划中预计不周的事,可以加强检查,及时调整。这种对个别部门、个别环节进行调整是难免的,而且与计划长期不能下达而造成的捐失相较,仍然利多弊少。否则,即令我们编出的计划完全合乎实际(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但不能下达到基层单位执行,又有什么作用呢?
为了克服预计与实际的较大出入,为了应付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意外事件,还应该建立储备制度。当农业丰收,国家财力、物力充足时,适当储备一部分,就可以补充农业歉收年的不足。这样,在确定下年度计划时,就不用过多的考虑当年农业收成的好坏了。同时,有了储备,还能使国家的建设事业在遇到风浪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按计划进行,不致使经济生活发生失调现象或要中途变动计划。
第二、各级计划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国家计划下达后,各部、各省(市)布置到基层单位,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缩短这段时间,计划的编制必须上下同时进行。而要同时进行,就必须互通声气。一般来说,中央机关对全国综合平衡情况比较了解,各部、各省(市)对本部门的实际需要比较了解。因此多通过会议或书面提供资料等方式,上下沟通情况,使下级计划机关的计划能符合国家总的方针路线,上级计划机关的计划能切合各部门需要,这样就能缩短计划的编制过程。
另外,为克服基本建设工作前松后紧的现象,对年初的施工问题,必须采取相辅的措施。因为国家计划下达的时间总是有一定限度的,苏联现在也要在12月才下达下年度计划。就算我们国家的计划能在年底下达到各部、各省(市),但基层单位要等到计划下来才安排工作,还是晚了。为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各部、各省(市)可以在国家计划未下达前,根据控制数字或上报计划草案,对某些继续施工或当年竣工的工程,事先做好安排,这样,计划年度一开始,就能继续进行施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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