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坚决镇压进行反革命暴乱的匪徒 陕西鄠县地区二十五名罪犯被判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22
第4版()
专栏:

  坚决镇压进行反革命暴乱的匪徒
  陕西鄠县地区二十五名罪犯被判刑
本报讯 在陕西省鄠县、盩厔交界地区进行反革命暴乱的“中国人义救命军”二十五名匪徒,18日已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管制。
这二十五名罪犯,在暴乱中捣毁了陕西省鄠县涝峪乡(不是涝略乡,过去见报的错了)和盩厔县永安乡两个乡人民委员会,并抢劫了当地民兵和乡人民委员会的枪枝,劫走了印章、砍断电线,还击伤了永安乡乡长张少谋。此外又袭击了当地的一个水文站和抢劫了一个供销社。匪徒们狂妄地阴谋推翻我人民政权,成立所谓“人义政府”,情节极为恶劣,严重地危害了我社会秩序和人民民主事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第一批罪犯的起诉,在18日公开判处主犯张春有等六人死刑,其中一名缓期两年执行,阮仕明等罪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匪徒朱安奎等三人因投案自首,得到宽大处理,被判处管制。
这个反革命组织首犯张春有等都是兵痞出身,一贯为非作歹,张春有还身负血债,对党和人民政府极为仇恨,当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猖狂向党和社会主义进攻的时期,他们认为时机已到,便更加猖狂地进行反革命活动。但没有多少天,他们就受到人民法律的严惩。
审判大会在鄠县城内举行,参加大会的有近万名群众。(罗江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