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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演讲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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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24
第7版()
专栏:美国黑幕

“马拉松演讲法”
所谓“马拉松演讲法”是美国国会中的一种怪现象。参议员可以用这种方法来阻挠议事抵制某项议案。这种办法是在某项议案的讨论过程里,利用自由发言的机会发表冗长的演说,竭力拖延时间,使该项议案在休会以前不能尽量讨论,无法举行表决;或者是把大家弄得精疲力竭,同意把它搁置起来。
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说,1846年美国国会的一项法案就被“马拉松演讲法”抵制了两个月,1938年的反私刑法案被“马拉松演讲法”抵制了三十四天。1953年,参议员魏纳·摩尔斯为反对海上采油法案使用这个办法,曾连续发了二十二小时零二十六分钟的言。
虽然美国国会有所谓“终止讨论规程”来制止“马拉松演讲法”,但是援用这个规程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参议员的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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