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德蒙两国签订友好合作条约 全面发展两国经济合作和互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25
第6版()
专栏:

  德蒙两国签订友好合作条约
  全面发展两国经济合作和互助
新华社柏林24日电 据德意志通讯社消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访问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公报都已在8月23日在柏林公布。
友好合作条约的双方缔约国声明:双方在两国关系和国际行动中将遵循真诚合作和互相支持的精神,并且遵守平等、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和互利的原则。
双方将全面发展两国经济合作和互助。双方并且将采取措施,扩大和加强科学、文化和人民教育合作。
访问公报说:双方在会谈中强调指出了保障和平的有力保证——社会主义阵营的统一与团结的意义以及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阵营、保证人民安全的意义。
会谈的双方支持苏联政府的裁军建议,并且认为:解决裁军问题是保卫世界和平和国际安全的先决条件之一。
两国政府谴责帝国主义国家竭力在欧洲和亚洲建立新的战争策源地的企图是对世界和平和安全的威胁。两国政府支持中近东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反对帝国主义国家侵略阴谋的正义斗争。
两国政府认为,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重新统一朝鲜和越南对保卫亚洲和世界和平有着巨大意义。双方认为必须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
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代表全体蒙古人民对德国人民争取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重新统一国家的斗争表示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支持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部长会议1957年7月26日的声明以及苏联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57年8月13日的联合声明。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入联合国的要求。
在这次访问过程中,两国政府代表团还签订了文化科学合作协定。双方还在会谈中谈到扩大相互贸易的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