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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陈潭秋等烈士的凶手 罗继魁被判处徒刑二十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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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26
第3版()
专栏:

  杀害陈潭秋等烈士的凶手
  罗继魁被判处徒刑二十年
本报讯 杀害中共中央委员陈潭秋等烈士的另一凶手罗继魁,已于最近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罗继魁是与反革命分子芦秉林(原名芦庆福,已于6月28日经兰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共同杀害陈潭秋等烈士的凶手。在1943年秋,罗继魁任上尉监狱长期间,在特务分子、伪公安管理处长李英奇等的指挥下,和监狱官芦秉林等刽子手,将陈潭秋和我党高级干部毛泽民、林基路同志勒死。罗继魁从1941年到1943年末,曾先后参与杀害共产党员和无辜群众二百五十多人。这个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本应依法镇压,但考虑他已有认罪表现,故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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