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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社员不务农业去经商的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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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8-29
第5版()
专栏:读者来信

  限制社员不务农业去经商的活动
目前我们这里不少农业社,苦于劳力不能统一使用。如任丘县后李花村,耕地三千二百多亩。去年因遭受严重灾害,只剩耕畜八十九头,损失了25%。因此,只有对土地加劲操作,才能赶上往年的生产水平。可是,有五十六名精力强壮的人常年不参加农业生产而出外经商。骑自行车经商的十五人,其余是肩挑推车贩运。加之供应粮价便宜,该村商贩王恩说:“不下地,不上场,有钱一样把麦子向家扛!”参加农业社劳动的,每天收入却很少。因此,农民厌农的思想则日益上升。有两个生产队,适合夏播的地有八十余亩,至今没有耕播;有一块土豆地,自种上没有中耕过。总之,对积肥、耕播、灭荒、除虫,他们都不是积极的。这在我们这里还不是个别情况。
我建议上级对不遵守农业社劳动纪律、任意出外经商的人予以控制:
(1)增加税率,使他们一天所得不超过一般农业社的劳动日值;
(2)不发给他们购粮证;如果发粮证,另定价钱,不与劳动农民购粮价相同。
我认为,对农业上的社会主义改造,不能光讲民主的一面,还要加强政治思想上的领导和经济上的管理。放任自流,不加领导,就不会有好的结果。
任丘县第五区 刘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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