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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管区地主来我区经商应该欢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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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5-01
第1版()
专栏:

  蒋管区地主来我区经商应该欢迎!编辑同志:
我有一个问题弄不清,不少同志在一块扯,也扯不出一个名堂。咱们有些干部,家庭是地主,目下家乡仍是蒋管区,全家跑来解放区安家,他们家庭为了维持生活,从家里变卖一些财产,来解放区做生意,这算不算分散财产?干部对家庭这样作法应持什么态度?他们如果不这样作,在蒋管区无法生存,且有性命危险,类此情况,应怎样解决,请答复。(尚文)
尚文同志:一般地主富农把财产转向合作社、工厂或商店经商者,是进步现象,应该当做工商业坚决保护,不准斗争,不能认为是分散财产。这一点中央局关于工商业政策的提示及给太岳区党委的指示中,都有明确规定。象你们提的从蒋管区变卖了财产,来解放区安家做生意,可以增加解放区财富,对繁荣经济,发展生产都是有好处的,不但不算分散财产,还应该以各种有效措置帮助他们解决,建立商店、工厂,使困难他们早日开始营业。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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