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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内在植物学上的贡献——为纪念卡尔·林内诞生二百五十周年而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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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9-12
第4版()
专栏:

  林内在植物学上的贡献
  ——为纪念卡尔·林内诞生二百五十周年而作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所长 钱崇澍
瑞典大博物学家卡尔·林内(Carl Linne,或称Linnaeus),自1707年诞生至今,已有二百五十年历史了。他曾被认为是植物和动物分类学家的鼻祖。由于他1735年“自然系统”和1753年“植物志种”这两部伟大著作的出版,在植物学基础上人们更认他为前所未有的植物学研究者。我们回溯他生存的时代,以及以前几千年与以后二百多年中,植物学界,尤其在植物分类学界发展的历史和变化,觉得他一生的事业,承前启后,有极大的划时代的影响。今日举世科学界以他为世界名人之一来纪念,是有重要意义的。
林内一生的经历和他在学术上的贡献,因为现在各方面都为纪念他而写成多篇文章,在各期刊上作了介绍,我在这里不再重复叙述。我只就中国和西欧植物分类学的历史从开始到林内时代的发展,简略作一比较,以显示两方面成就的异同,并说明一下林内在植物分类学上的贡献,以表示对他的纪念。
植物学史的开端,必自劳动人民开始利用植物为生活资料始,其确切年代已不可考。在西欧,人们都认为约三千年以前的泰乌弗莱斯脱(Theophrastus)是植物分类学的先锋。中国文化历史悠久,比之西欧提早约一千多年。诗经、禹贡等古籍都论述了当时农业发展的情况。初时,各植物分类学家的分类标准,都以植物的生活习性为主,在这一点上,中外比较相近。但除此之外,西欧学者多作形态上的观察,而中国学者则以切合实际为主,在农业、医药、园艺等方面的贡献,都有突出之点。中国的植物学家,多以今日生态学的观点来解释植物发展的原因;而西欧则多认种类为神造。到林内时代,种类神造之说几达顶点。这在中国植物学发展史上,远较西欧为优,我们当引为光荣的。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为中国植物学名著之一,出版于十六世纪,比之林内的名著“自然系统”和“植物志种”早见一百余年。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收罗丰富,虽出版较迟(较林内氏名著出版约迟一百年),然已具有向近代植物学发展的趋势。在林内氏创立植物分类学基础以后,尤其在达尔文进化学说问世以来,植物学进入于近代阶段,向植物系统方面发展;而中国则停滞于人为分类法,较之西欧则反相形见拙。这是因为中外社会制度的不同,除封建统治阶级忽视科学发展以外,帝国主义的侵略剥夺,尤为扼杀科学萌芽的症结。今天,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中国植物学的各方面都在发展,向达到国际水平方向迈进,以今比昔,能无快感!
林内氏的主要贡献,在于奠定了植物分类学的基础。他的性别分类法,实在只是鉴别植物种类的一种方法,犹如今日各分类学书中的人为检索表,不能作为主要贡献。林内氏的主要著作,一为1737年所发表的“植物志属”,前后计包括一千三百三十六个植物的属,为今日对于属识别的要著;一为1753年出版的“植物志种”,这部书已通认为现代植物命名法的始点,被维管束植物中是最重要的著作。在这书中,林内氏建立了并固定了所谓植物双名法。就是每一种植物必须用两个名字称之:第一个名称为属名;第二个为种名。例如,杏树的学名为“Prunus amaniacaLinn.”,第一字Prunus为属名,这属不止有杏,还有桃、李等;第二字amaniaca为种名,即为专指杏的名称,但称杏树时必须二字连用,方为合式;第三个字为Linn.,即是林内姓氏的缩写,指出这个学名的命名者即为林内。双名法即指前两个名字,命名者的姓氏不计算在内。这个双名法将为植物学上永远通用。林内的分类法是人为的,但他自知其缺点,这个方法只在鉴定植物种类时认为是方便的。为了弥补这个缺点,他在1764年出版第六版“植物志属”时,附记了五十八个目,连同所有的属包括在内。林内为时代所限,未能进一步阐明植物的自然系统,但其影响于后世的植物学进展至深且远,尤其在植物分类学方面。我们说起林内就联系到1753年出版的“植物志种”一书,犹之乎我们说起进化学说就联系到1859年达尔文出版的“物种起源”一样。林内的姓氏也将同达尔文一样,永垂不朽。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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