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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使人民法院反对人民 审判员林天程高唱“独立审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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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9-16
第2版()
专栏:

  企图使人民法院反对人民
  审判员林天程高唱“独立审判”
新华社长春讯 吉林省通化专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院和监察处的全体工作人员,最近连续集会,揭露和批判右派分子林天程恶毒攻击共产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妄图改变人民法院政治方向的反动言行。
林天程是通化专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他对新社会的法制一贯表现不满。在大鸣大放期间,他极力赞扬国民党旧法制的所谓“三权鼎立,互相制约”;恶毒地谩骂和攻击共产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和各级领导干部。他认为党委领导司法工作对审判员是“最大的限制”;会上,许多从事司法工作多年的干部据理驳斥了林天程“独立审判”的荒谬主张。大家指出,司法工作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必须由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来领导,这是宪法明文规定的。而且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和党的领导监督并不矛盾。如果按照右派分子林天程的主张去做,就必然会改变人民法院的方向,这对人民来说是犯罪的。
到会的人还揭露,林天程污蔑社会主义国家“无法可依”,而他自己在判案中却经常破坏人民法制,为反革命分子及坏分子辩护。林天程在法院接待室工作中,一听到犯罪分子的申诉,就对那些要求“平反”和对政府不满的人说:“我姓林,有事可来找我,我一定为你办。”这个右派分子在“三反”运动时还曾经不择手段地没收犯人钱财,接受罪犯家属的贿赂,并向犯人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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