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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锡贸易谈判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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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9-21
第1版()
专栏:

中锡贸易谈判公报
锡兰财政部驻议会秘书、参议员威基辛格和锡兰国防、外交部驻议会秘书、众议员苏巴辛格共同率领的锡兰政府贸易代表团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已经结束了在北京进行的关于两国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商谈。
根据这次商谈的结果,两国政府在1957年9月19日签订了一个为期五年的贸易和支付协定。签字人中国方面是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锡兰方面是锡兰驻华大使威尔莫特·阿·佩雷拉。这个协定将在两国目前的贸易协定到1957年底满期后生效。新协定规定了有关橡胶、大米和其他商品的交换。根据这个协定,两国政府还签订了一个关于1958年交换商品的议定书。
根据万隆会议通过的关于经济合作和相互帮助的决议以及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两国政府还签订了经济援助协定。协定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在五年内对锡兰的橡胶翻种计划提供七千五百万锡兰卢比的经济援助。
在北京的谈判是在融洽和友好的精神下进行的。两国政府相信,在北京签订的这些协定将进一步扩大两国的贸易,加强两国的经济合作和增进中国和锡兰之间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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