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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所谓“等级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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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9-23
第7版()
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驳所谓“等级制度”
等级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产物。在封建社会中贵族等级的形成是由于他们“高贵”的血统,他们的身分和平民截然隔绝,不能混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掌握了百万资财的富翁尽管没有贵族的称号,依然是和普通劳动者截然隔绝,不容混淆的。
至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领导人绝不能高踞在人民之上,而是人民的勤务员,他们既没有什么“高贵”的血统,也没有私人掌握企业和庄园;他们只是由于在革命斗争中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被推选到领导岗位上去的。他们除去因工作需要,不能不接受国家给予的一定待遇外,在私人生活上他们和普通人民是完全平等的。
在我国已经基本上消灭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今天,已没有产生等级制度和特权阶级的基础,因而也就决不会在上层建筑中产生什么等级制度和特权阶级。(摘自9月12日中国青年报叶蠖生“驳所谓‘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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