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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故奖”是否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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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9-27
第3版()
专栏:企业里的大字报

“无事故奖”是否合理?
全国电业系统的奖励制度中,有一种“无事故奖”,相当于工人基本工资的20%—45%。北京石景山发电厂的职工,在这次大鸣大放中,对这个奖励制度是否合理展开了争论。这里发表的,是关于这个问题的一部分大字报的摘要。
这是变相工资
现在我厂一个工人生产上无事故,每月能拿到基本工资20%—45%的无事故奖金。过去,没有无事故奖时,我厂也没有经常出事故;现在有无事故奖,也没有杜绝事故。所以,我认为要消灭或少出事故,单靠“钱”是不行的,应该加强职工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觉悟,同时要加强对规程的学习,制定安全措施等。
我认为,无事故奖金是变相工资,因为有的生产岗位不易出事故,工人不费吹灰之力,每月也可以拿到无事故奖金。无事故奖金也是违反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的。例如,值长赵金刚的基本工资是一百零八元,每月无事故奖金四十多元,两者共一百五十多元,而管理厂长周克昌每月工资才一百三十元,试问这合理吗?
生产上是岗位负责工资制,管理部门是职务工资制,都对自己工作负有全部责任,为什么生产上不管工作的好坏,只要不出事故,每月就能拿到无事故奖金,而管理部门即使每月不出差错,完成了任务,却很难拿到相当基本工资25%的季度一等奖呢?
总之,我认为现行无事故奖励办法是极不合理的,应该赶快调整!
康俊峰
只能助长自私思想
我同意康俊峰同志对无事故奖所提的意见。
无事故奖是变相工资。全厂实行无事故奖的人员95%以上都能得到无事故奖。很多人的安全纪录已经达到五十多个月,即使工作有一些错误或损害了仪器,也只是扣一部分奖金,下月还照发奖金。
因为奖金率过高,主要机炉的奖金高,其他工种的低,管理部门没有这种奖,所以造成工人之间、工人与职员之间的收入相差悬殊,造成了有些人愿到主要机炉工作,不愿干其他工作;愿搞生产,不愿干管理工作,并且助长了一些人的自私思想。如某主任为了得奖金,推托责任,要扣他奖金就大发雷霆。
我认为对安全生产应这样处理:一、对安全有重大贡献的和一贯好的小组,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但不是每人一份。二、对出事故的应追查责任,对不负责任的,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或批评教育。三、对劳动条件差的,应改善劳动条件,或给以一定的津贴。无知者
这是新社会的标志
康俊峰说“安全奖是变相的工资”,我不反对这种说法,但事实上不是固定每月都能拿到的。他又说“这种奖金是违反工资政策的,应该取消。”这种看法不能使广大职工满意。……工资奖励制度不仅是鼓励生产和刺激生产,更重要的是标志着新旧社会的不同,证实当前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工人拿安全奖不合理,应该取消”,难道应该向旧社会的工资制度看齐吗?那新社会的优越性在哪里呢?……在旧社会里,说不到什么奖励制度,工人也没什么劳动热情和积极性;说不到什么安全,工人也不可能为那个社会去保证什么安全发电。现在社会制度的改变,给工人带来各种优越制度,当然包括工人的安全奖励制度。
发电厂“安全就是最大的节约”。工人在每月完成生产任务的基础上保证了安全而拿到奖金是合理的。这并不是生产工人特殊的待遇。
 悬崖
于心有愧
一个运行人员或检修人员的职责,就是要保证完成任务,保证质量,不出任何事故。所以,我们现在拿安全奖是有些于心有愧的。生产不出事故,本来是我们工人阶级的分内之事,为什么还要用钱来买着我们这样作呢?难道我们拿了这种钱以后就会不出事故吗?难道我们新社会的工人,只是因为有了这笔钱才会保证安全生产吗?
实际上,现在的安全奖已经成了一种附加工资,成为职工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已经不能起到奖励的作用了。有的人,因为怕出事故,怕弄掉自己的安全奖,所以工作起来缩手缩脚,不想负责任,逃避工作,甚至给别人的工作带来麻烦和困难。工人的事推班长,班长的事推主任,主任推工程师……。
更可笑的和值得考虑的是,一些技术员、管理员也拿这种奖。工作不出差错是他们自己的本份,我们厂的内部规划中也规定每一个工作人员应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出差错和事故,难道只是因为有这笔神通广大的钱才执行规程吗?难道我们上级领导同志认为,只有拿这种所谓的“奖金”来收买工人,才会保证安全吗?不是的,亲爱的领导同志,我们是已经觉悟了的工人阶级,知道应当怎样更好地工作,决不会因为你给了我们这“奖”以后才去保证安全。
固然对那些生活困难的人、在高温下工作的人(如锅炉)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但这决不是安全奖,而是生活困难补助费和高温津贴。
最后,我呼吁我们拿安全奖的工人弟兄和技术员们,自觉地停止接受这种来路不明拿之有愧的钱,把工作做得更好,给那些领导者看看。 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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