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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展开十月革命纪念活动 中国人民纪念十月革命筹委会作出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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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9-28
第1版()
专栏:

全国将展开十月革命纪念活动
中国人民纪念十月革命筹委会作出决定
新华社27日讯 中国人民庆祝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四十周年筹备委员会26日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庆祝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四十周年的筹备工作。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中国人民庆祝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四十周年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全国各地纪念十月革命四十周年的活动,从国庆节以后即行开始。各地大体上以一个月时间,比较集中地进行宣传工作和各项纪念活动。各省、市、自治区的政治协商会议和中苏友好协会应即联合其他人民团体共同办理筹备工作。
(二)首都和各直辖市、各省会以及各中等城市在节日或节日前夕举行有各界代表参加的庆祝大会。
(三)各地应当尽可能举办各种纪念十月革命的报告会、展览会和文化艺术活动,广泛和深入地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各工厂、企业、机关、部队、中等以上学校、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节日前后应当尽可能在不妨碍生产的条件下举行纪念会、报告会或座谈会。
(四)报纸、刊物、广播电台应当有计划地做好纪念十月革命四十周年的工作。各文化部门,戏剧、音乐、美术、电影等方面,应当举办苏联文化艺术成就和纪念十月革命的展览和演出。
(五)建议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中央机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联席会议的决议的精神,并且参照本决议,向所属组织发出关于庆祝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四十周年具体办法的指示。各有关宣传机关应当订出宣传计划并且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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