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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声明原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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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1-12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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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声明原文
【新华社延安九日电】据中央社南京八日下午七时十分电:国民党中宣部八日下午六时五十分,举行临时记者招待会,由彭学沛宣读蒋介石之声明。声明全文如次:
本年十月十六日,余曾发表政府关于处理目前时局的声明,并包括八项作为停止冲突协议之基础的提议,原冀此项声明,能得中共之答复,以达全面停战之目的。今当国民大会开会之前夕,余特重新声明政府一贯之政策,在促进国内和平,全国统一,以求达到结束训政,开始宪政之目的。政府真诚期望我全国能获得永久之和平及政治之安定,为实现此种期望,兹已明令关内外国军,除为防守现地所必须者外,停止其他军事行动。
依照政治协商会议所决议,国民大会原应于本年五月五日召开,但中共与各党派拒绝提出其代表之名单,复于五月四日,政府宣布国民大会于十一月十二日召开,俾各党派可于此四个月期间作一切之商讨与准备。对于此点,各党派曾表示异议,谓政协所同意改组政府之步骤尚未实行,惟余欲有所说明者,自政协会议闭会以来,此半年间,一般情势已大有变迁,关外东北严重之战事发生后,又蔓及于华北,而中共军队之整编,迄未依照协议之方案而开始实行。在此种状况之下,政治协议,遂未能获得结果。现国民大会依法选出之代表均已如期报到,国民大会实不能再予延期,以增加政治军事之不安,而加深人民之痛苦。且召开国民大会为政府还政于民惟一合法的步骤,亦不能再有稽延。因此政府已决定,国民大会于十一月十二日如期开会。
余在十月十六日之声明,实已表示最大之忍让,希望中共予以接受,以解决一切未决问题。政府对于中共期待其与各党派同循民主之轨辙,而在军事上必须使任何政党皆不能拥有军队,而任何军队均应为国家之军队。
因此政府一面保留中共及其他党派在国民大会应出之代表名额,仍望其随时参加制宪,一面希望中共立即派出代表,参加军事三人小组会议,根据余十月十六日声明所提之各点,商谈停止冲突办法与今后军队驻地分配,以及恢复交通与整编统编等办法,以期从速施行。
关于国府委员会之改组,望能早日获得协议,俾得正式改组成立。至于行政院则为实际负责之机构,其改组必须更加慎重,故国民大会未闭会以前,不能作此重大之变更。关于宪章,政府拟向国民大会提出宪草审议会未完成之修正草案,此次国民大会闭会以后六个月内,即依照宪法举行全国普选。各党派与全国人民,届时均可自由竞选,以产生下届国民大会,根据宪法所规定,而行使其法定之职权。故各党派在下届国民大会前,对于宪法如有修改意见,仍可依法提出修正。
此数周内,实为关系国家盛衰之重要关键,吾人如能竭尽努力,即不难树立强盛繁荣民主的中国之基础,吾人必须克服任何偏见猜疑仇恨之情绪,并超脱一切困难以贡献于全民之利益。今日全国人民最迫切之需要,实为和平与安定,余深望本党同志,各党派人士,社会贤达,政府同人,全体官兵以及各有关方面之人士,务必精诚团结,通力合作,以和平的方式达成“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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