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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反右派斗争必须进一步深入开展——在中国科学院召开的座谈会上的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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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04
第3版()
专栏:

法学界反右派斗争必须进一步深入开展
——在中国科学院召开的座谈会上的发言
吴德峰
中国科学院现在正展开对右派分子阴谋恢复资产阶级社会学、经济学等的斗争。我们认为这一斗争,对于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是极关重要的。我完全同意郭沫若院长在这次会上的讲话,认为必须把这个斗争坚持下去,以取得彻底胜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个重要部门,趁科学院批判社会科学方面右派分子的机会,在这里我代表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想简单汇报一下法学界反右派斗争的情况。党开始整风以后,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在5月27日起召开了首都政法座谈会,广泛征求法学界人士的意见。会上有不少法学家对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而别有用心的右派分子如钱端升、张映南、杨玉清、俞钟骆、楼邦彦、王铁崖、吴传颐、陈体强、谭惕吾等,却趁着这个机会向党进行了恶毒的攻击,他们的气焰甚为猖狂,妄图夺取法学界领导权和实现资产阶级复辟的阴谋。反右派斗争开始后,政法学界也就开辟了一条战线,对资产阶级右派进行反击。截至9月21日止,首都政法座谈会已开会四十一次,全国各政法机关、院校的反右派斗争,也正在继续深入开展。
法学,是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的一门学科,它是和国家法制密切相关的。大家知道,资产阶级法学和它的国家法制是彻头彻尾虚伪的。真正科学的法学,是世界工人运动的产物,是马克思揭穿了国家法律的本质之后才形成的。我国人民民主法制是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革命运动的产物,它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学思想指导下,结合我国革命斗争实践建立起来的。它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起了巨大的作用。右派分子不甘于反动阶级的死亡,他们懂得破坏和削弱人民民主法制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严重影响,他们也懂得人民民主法制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学理论作为指导思想的,因此,他们竭尽全力诋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学理论,企图从这个根本问题上破坏人民民主法制,从而推翻人民民主专政。
只要稍具革命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重要的部分,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的最根本的问题。右派分子为了推翻这个理论,曾从各方面进行曲解和诬蔑。他们公然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把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对于国家的领导,歪曲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他们把对人民敌人的专政,说成是“只强调专政,而忽略了民主”;他们反对宪法确定的民主集中制,把最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说成是“形式主义”;甚至胡说什么“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在今天看来已不正确了”,他们竭力吹嘘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虚伪的民主制度和美国的“法治精神”,要以欺骗性的“全民民主”和资产阶级法制来代替保障绝大多数人享受民主的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法制。他们的企图极为明显,就是要取消党的领导,推翻无产阶级专政,实现资产阶级复辟的阴谋。
法律是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是阶级专政的工具。它反映着一定阶级的阶级利益,为一定的阶级服务。古今中外一切国家的法律都是这样,这是无可争辩的真理。承认这个真理,也就可以明白中国人民当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政权之后,废除国民党伪法统、废除伪“六法全书”,批判旧法观点、肃清旧法学对于我们工作和思想的影响,是做得完全正确的,没有丝毫可以怀疑的地方。而法学界右派分子却千方百计地抹煞法律的阶级性,把法律说成是超阶级、超政治的“全民意志”的体现。例如上海的杨兆龙竟说,法律既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也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资产阶级法律,也是无产阶级意志的表现。有人还这样说:若“处处讲阶级性就显得庸俗了”。根据这种荒谬的说法,张映南更露骨地叫喊“新旧法应该并重,不能单纯迎接新的,抛弃旧的”。公然企图恢复伪法统。
我们在法制工作中一向坚持的从实际出发、总结经验、逐步完备和群众路线的方针,是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在法制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根据这一方针,建国以来,我们国家先后颁布了数千件的法规,这些法规,曾经有效地指导和保障了我国各项工作的胜利开展。而右派分子硬不承认这个事实,叫嚣什么“无法可依”、“有法难依”,那又是什么原因呢?原来我们的法律是保护人民、镇压反革命分子的;而那些自命为“黄文正”“谭青天”所要的却是压迫人民、保护反革命的法律,自然,这就难怪他们说什么“无法可依”、“有法难依”了。我们应该正告右派分子,你们要求的那种法律,在人民的国家里,是永远不会有的。其次,我们的经验还证明:在过渡时期,政治经济情况变动很快,在变动的情况下制订带固定性的、长期适用的法典,是有困难的也是不适宜的。但右派分子却说我们“立法工作迟缓”,恶毒地诋毁我们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爬行经验主义”,“阿Q精神,自我陶醉”。他们毫无根据地说我们“排除了理论的指导作用”,“忽略了间接经验”。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因为他们所谓的理论,是资产阶级法学理论;他们所指的间接经验,是国民党反动派的经验。在这里右派分子倒提醒了我们,过去我们对这种“理论”的排除是不够的,对于他们经验的蔑视也是不深的。为了捍卫法制工作的正确方针路线,还必须对这种“理论”和“经验”,进行更为坚决、彻底的斗争,直到把它们全面、永远地从工作、思想中消灭干净为止。
政法部门是执行国家专政职能的机关,因此在干部选择上必须更加严格和认真,以保持它立场上的坚定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更好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目前,在政法机关里,无产阶级立场坚定的干部不是太多了而是还不够,工人阶级和共产党,还需要按照使国家机关构成符合宪法规定的原则,继续派遣完全忠实于劳动人民和社会主义利益的干部(包括学过旧法经过认真思想改造愿意为人民服务的人员),去加强这些机关。而右派分子却竭力诋毁政法工作的干部政策,他们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恶毒地丑化老干部,吹嘘没有改造的旧法人员的“才能”和“经验”,很明显的,他们的目的是要这些有“经验”的旧法人员重新“上台”,以篡夺党对政法部门的领导,把“刀把子”交给他们,使人民民主专政武器变质。值得严重注意的是,有些右派分子窃据了专政机关的工作岗位,他们不仅到处散播什么“无罪推定论”“审判有利于被告论”以及繁琐的“证据论”等荒谬有害的观点,而且还公然以这些论点作为审理案件的“理论”根据,利用职权,以各种借口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开脱罪责,轻纵罪犯(这种事例在不少地区均已发现)。这种情况不仅说明法学界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性,而且还说明这种斗争的更直接、现实的重要意义。
法学界右派分子为了恢复旧法学,占领思想阵地,扩大反动影响,据已有材料的揭露,他们早就秘密集会,进行筹划;他们利用各种关系和视察、检查工作的机会,以反动的旧法观点为武器,进行挑拨和煽动,到处搜集“材料”串连点火,攻击人民民主法制,散播反动的旧法思想。他们一方面诬蔑我们政法教育“落后”,叫嚣法律科学“中断”、“绝种”,说过去院系调整、课程改革有“方针上的错误”,公然企图恢复旧的政治法律课程,而且还要不加批判地进行照本传授;另一方面,他们阴谋活动以钱端升为首成立一个不要党委领导的像“伦敦经济政治学院”那样的“大政法学院”,以王铁崖为首成立一个不要外交部领导的“大国际关系系”,以楼邦彦为首成立一个“大法学研究所”,企图通过这些方案和计划的实现,推翻1952年的院系调整和课程改革,篡夺党在政法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的领导权。然后按着他们的意图,妄想“桃李满天下”,进一步把他们的反动思想影响扩展到广大青年知识分子中去。
从以上事实完全可以看出,法学界右派分子企图以资产阶级法学理论代替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学理论,以反动的旧法代替社会主义的新法,使旧法人员重新“上台”,这实际是章罗联盟反社会主义科学纲领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时,根据各地揭发的材料,也证明了法学界的主要右派分子都是和章罗联盟有组织关系的;其他和章罗联盟有关的右派分子,在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进攻中又几乎都涉及到法制问题;而他们进攻的目标、口号和纲领,也都是一致的。这就充分说明,法学界右派分子的阴谋活动,是章罗联盟向党、向人民、向社会主义进攻的一支肆无忌惮的、最猖狂的主力军。
最后,我想再一次强调提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学理论和人民民主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极为重要的部分,法学界的斗争,是直接关系着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根本问题,它直接关系着我国国家法制的加强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这个斗争必须更加广泛深入的开展,这个斗争必须取得彻底的胜利。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作为一个学术团体,坚决地和全国社会科学工作者一道,把社会科学界的反右派斗争进行到底,粉碎右派企图使资产阶级社会科学复辟的阴谋,清除资产阶级思想在科学方面的毒害,使我国社会主义科学事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指导下更加蓬勃顺利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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