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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卖棉花可以多买布 商业部和供销合作总社规定了具体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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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07
第4版()
专栏:

多卖棉花可以多买布
商业部和供销合作总社规定了具体办法
本报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本年度棉花统购工作的指示中规定:为了鼓励棉农少留多卖,稳定棉花的播种面积、棉农每出售一百市斤皮棉,可以在棉布计划供应指标以外,优待供应棉布五市尺。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已根据这个指示作出具体规定,并对产棉省份发出联合通知。
通知说:农业生产合作社或个体户出售棉花都应按规定给予优待。如售棉尾数在五市斤以上不足十市斤的,可以按十市斤计算,供应棉布五市寸;但出售总数不满十斤的,不予棉布优待。对国营农场、军区生产部队、劳改农场出售的棉花以及棉农向国家缴纳的赋棉,一律不给优待棉布。优待供应的棉布布票,可凭售棉证发给。发后须在售棉证上加盖“优待布票已发”戳记,以防重发。发给农业社的布票可由农业社自行处理。这种优待布票应由省(市)统一制发(利用第四年度多余布票加盖印章或印制专用布票),防止流弊。使用期限一律到1958年8月底截止。  (王家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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