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加强废品废料的收购和利用 供销总社和手工业联合总社筹委会提出意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12
第4版()
专栏:

  加强废品废料的收购和利用
供销总社和手工业联合总社筹委会提出意见
据新华社11日讯 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和第五办公室在10月7日批转了“关于加强废品废料的收购和利用的意见”的报告。这项报告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全国手工业合作社联合总社筹委会共同提出的。
国务院这二个办公室认为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基本上是正确的。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研究执行,并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报告中说:除了废钢、废锡、废铅、废铜已由国家规定统一收购以外,对于废铁,地方可以根据需要,按统一收购物资管理,并应使供销间平衡衔接。
废橡胶和废轮胎为制造再生胶和手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料,特别是废轮胎需要面广,而资源较少,建议地方把这两种物资列入统一收购物资管理。
其他废品废料,品种很多,有的是否列为统一收购的物资,由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未列为统一收购的物资,在服从当地市场管理的原则下,供销社可以收购,手工业合作社也可以自收自用。
为了使废品废料合理地分配和逐步作到有计划地组织供应,报告提出了五项原则:
(1)各地收购的废钢废铁,除以一定数量供给炼钢用以外,其余的在地方平衡分配时,主要是供给手工业。
(2)废轮胎在省(市)范围内统一安排分配时,对于稍加修补即可用作车胎的整只废轮胎,应当供给马车使用,其余的应当首先供给生产资料(如轧花轴等)生产部门,其次供给生活资料(如鞋底等)生产部门。省(市)有多余或不足时,由全国供销总社负责调剂。
(3)破布、废纸、废棉等,应该区分品种,按照大工业和手工业的需要和不同使用价值分别供应。属于造纸原料的部分,除供应大工业以外,也应照顾手工业的需要。
(4)废品废料的供应,除废铜、废锡、废铅等以外,在省(市)范围内,一般地应该先供应当地,而后外调。各种废品废料在收购后,要尽量作到分类整理,以便物尽其用。在组织供应中,应当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5)关于废品废料的供应价格,除列入统一收购的物资,国家(包括省、市)已有统一规定的以外,其他品种,供销社经营的利润一般不得超过中央有关部门规定的综合指标。各省(市)主管部门按照当地具体情况,对价格和利润需要调整时,可以报省(市)人民委员会审查确定。在一个地区内,价格尽量求其统一,对邻区的差价不应悬殊太大。
报告中规定,关于手工业合作社所需废品废料中国家规定统一收购的物资,按照国务院8月9日通过的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办理;对于所需未列入国家统一收购范围的其他废品废料,供销合作社收购时,必须注意保持手工业合作社原来的合理的收购关系和协作关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