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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白建中降低工资是不对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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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5-12
第1版()
专栏:编者往来

给白建中降低工资是不对的
编辑同志:
我兄弟俩,父亲在时种有地四十四亩,人五口,民国十三年父亲去世,继母吸食金丹,每年靠卖家产过活。十八年上,只剩下二十一亩地,也典给人家,生活上简直是支锅没米,继母改嫁,我在我姐家度日,哥哥给人家住长工,嫂嫂给人家做饭,我姐家也因穷养不了我,十四岁上我便给人家放羊三年,十七上也住了长工。我哥除住长工外,还学了二年木匠,我二十二上在村守了二年庙,捎带给教员做饭,我哥抽空给人做木工,这样逐渐把典地抽回,还有一只驴,一九四三年因灾荒难渡,我开始参加工作,并在四六年也娶上妻室,生活上比以前好的多了,去年二月群运时,我哥给地主白聚宝当了防空洞,因之也牵连把我家地斗去四亩,驴也卖掉还了借粮,嫂嫂也因病去世。以现在说,家五口人,住三孔窑,种地二十亩,劳动力只有我哥一个,累着两个小孩(大的十三,小的八岁)和我那不健康的女人,按我村地的平均数每人五亩多,自我哥犯错误后,不叫参加农会,处处以斗争对象看待,给人家劳动,人家每工三升米,我家只升半,零星服务都不算数,赚米不赚米,服务多少,那不算啥,因我哥一失脚,就给顶上被斗户帽子,实在受不了。根据上述情况,我究竟算个啥户,请给一解答为盼。
此致
敬礼
襄垣三区邕子编村暴庄 白建中
白建中同志:你的家庭情况,来信中所谈还不够详细,尚无法肯定是什么成份,你说四六年生活较好,这时若已有相当土地、耕畜、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自己从事农业劳动,或兼营其他独立劳动的副业,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如果实际情形如此,应是中农成份。因为你哥哥给地主当防空洞就没收你家一部分土地,并当斗争对象看待,减低工资,这是不对的,你应向农会及政府提出意见改订成份。做活应同工同酬,不能随便降低,生产困难应先给予解决;其他困难可到将来填补中再作补偿。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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