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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什么条件才算开明绅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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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5-12
第1版()
专栏:

具备什么条件才算开明绅士?
编辑同志:
一、四月二十一号报载“中央局指示太岳区党委纠正左倾冒险主义”提到“开明绅士是地主中赞成反美反蒋与土改的分子”,在新大众答复什么算开明绅士,条件与中央局指示同,并具体的说出如象陕甘宁边区副主席李鼎铭先生那样,才算开明绅士。这里边我就产生了疑难问题,如象县区政权地主富农革命人物,具备上述条件,是否算开明绅士呢?农村中是否有开明绅士?如有,得具备啥条件?
二、我在太行五地委学习,曾记得中央局整顿组织条例,对地主女儿与干部结婚者(除参加工作或受革命教育外)坚决离婚。但在中央局指示太岳区党委文中,有一段“离婚结婚保证自由,农民或干部与地主富农女儿结婚者,亦可允许,不要强制其离婚,今后愿结婚者听便。”这里所谓“干部”是指着哪一级?是农村干部?还是参加革命的都算呢?如不论那级干部都算,这和中央局整顿组织条例对处理这个问题的精神,是否一致呢?
三、地富兼工商业者如本人出身就从事经商,工商业坚决保护,不准侵犯,他本人是否有公民权呢?
以上几个问题,请你们费神答复一下为盼!
读者 西征西征同志:
一、按照中央局给太岳区党委指示,开明绅士就是地主中赞成反蒋反美及土地改革的分子,这些人只要他们以积极行动赞助人民革命事业的,不管是在县区政权或乡村里的,都应以开明绅士对待。陕甘宁李鼎铭先生是一个榜样。二、关于干部与地主富农女儿结婚的问题,应按照中央局给太岳区党委指示处理,这里所谓干部是包括各级干部在内的。关于条件限制问题,这一点指示里说得很明白:“……离婚结婚保证自由,农民或干部愿与地主富农女儿结婚者,亦应允许,不要强制其离婚,今后愿结婚者听便。”并没有什么其他条件限制。三、经营商业的地主是有公民权的。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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