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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国民议会通过法律 保障寮国部队公民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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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21
第5版()
专栏:

老挝国民议会通过法律
保障寮国部队公民权
据新华社河内20日电 万象消息:老挝王国国民议会19日通过了一项法律,保证寮国战斗部队人员在参加国家共同生活以后享有公民权。
这项法律是国民议会以二十票赞成和一票弃权通过的。根据老挝王国政府和寮国战斗部队在去年8月达成的协议,王国政府保证不歧视寮国战斗部队和前抗战人员。
这项法律规定,寮国战斗部队人员不能因为颁布这项法律以前的军事、政治或行政性质的行为而成为任何歧视、报复和在法庭或行政纪律委员会上起诉的对象。对寮国战斗部队人员已经宣布的判决将撤回,被拘留者将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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