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阅读
  • 0回复

把体力劳动定为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21
第8版()
专栏:

把体力劳动定为制度
为了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劳动教育,加强劳动观点,以利于进行思想改造,北京大学学生会作出了关于参加体力劳动的决议。
决议中要求每个能够劳动的同学在每学期中参加两个到三个星期的整天体力劳动。在寒暑假,组织同学到工厂或农村参加为时一至两周的义务劳动。在平时,经常组织一些小型的、时间不超过二小时的校内公益劳动,每学期各班至少组织四次。学生宿舍的走廊和厕所的清洁工作由同学自行打扫。此外还号召同学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劳动习惯,如自洗衣袜等,来培养爱整洁、勤俭、朴素的良好作风。最近,生物系教授和一年级新生都分别到农业社参加劳动。
(林荫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