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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产品的差价并不大 算大账卖余粮利国利农民 店下农业社驳倒富裕中农的种种错误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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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22
第2版()
专栏:

工农业产品的差价并不大
算大账卖余粮利国利农民
店下农业社驳倒富裕中农的种种错误意见
本报讯 福建福鼎县店下农业社社员在粮食问题大辩论中,用具体事实进行算账、对比,驳倒少数富裕中农叫喊“工农业产品差价太大,卖粮食不合算”的错误说法。
富裕中农黄美泛说“解放以后粮食不值钱,卖粮买布不合算”。贫农张时保和他辩论说:“解放前粮价一天七、八变,有钱有粮的人可以坐看一个好价钱才卖,我们大多数贫苦农民一到割稻子时,好比火烧眉毛,立即就卖,刚好给奸商杀价,一点好处也没有。解放以后,粮价稳定,还有合理提高。这对我们贫农和你们中农都是有利的。”对于卖粮买布不合算问题,张时保说:“1947年,买一条斜纹裤子要卖一百二十斤谷子,现在卖一百斤谷子即可买一丈九尺斜纹布,足够缝制一件上衣两条裤,怎么能说卖粮买布不合算呢?”另一个富裕中农谢绍乐听了大家算布账后又提出:“粮食和布比不低,要是和手工业品和鱼货比就比不过。”大家随即再和他算细账,比比看到底合算不合算?第一笔算生产账,当地一亩田可收三百二十斤谷子,值二十元一角,除成本、种籽、牛租、农具折旧、公共积累和经营管理费外,净得十二元,而种一亩田一般前后要花十个劳动日,那么平均每个劳动日可得一元二角。而以当地作竹器的手工业工人来说,技术最好的每天可制四只畚箕,可卖一元八角,除成本、税收、公共积累等外,净得九角,并不比农民种粮食的劳动报酬高。第二笔账,手工业品的原料如竹、木等都是先向农民买的,不能光看手工业品价钱高就叫多花钱。第三笔账是手工业品销路有淡季、旺季之差,不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生产,而农业社发展多种经济后,天天有工做,有劳动报酬可得。至于粮价和鱼价对比问题,贫农纪定续起来说:“解放前黄瓜鱼价钱也有高有低,高时二十斤谷子才能换一斤,低时三斤谷子就可换一斤。可是那时贫苦农民连饭都没得吃,那有福分去吃鱼,现在粮价、鱼价都稳定,一百斤谷子可换三十斤黄花鱼,对农民、渔民都有利。”
富裕中农谢修池却说:“粮价要起要落应该掌在农民手里,农民的生活才会改善得快。”这个说法又引起一场争论,下中农方登钗算笔大账说:“我们那个生产队去年卖给国家二十五担谷子和三十六担番薯米,共得三百三十五元,如果起落价大权掌在我们手里,就说抬高它20%吧,那么可以多卖六十七元,但是以后缺粮又买回二十担谷子和十三担大米,共计付出二百七十一元。如果这些粮价起落大权掌在私商手里,也以抬价20%来算,那么我们就得多付出五十四元二角;其次,去年我们全队十六户社员共计新制了十件棉衣、二件羊毛衣、三十件单衣、二件棉被,还买了一些胶鞋、呢帽,共计付出三百一十四元,如果这些货价的起落大权掌在资本家手里,也以起它20%来说吧,那么我们就得多付出六十二元八角。就这三笔卖出和买入的账对除外,我们全队得多花五十元。你们看,粮食起落价的大权由农民自己掌握,农民能不能改善生活?”这个账一算后,大家都说:“粮价一动,百物都涨。结果还是农民吃亏。”原来思想不通的富裕中农、生产队长蔡阿暖在几笔大账的对比教育后当场表示说:“我们回去算算,即使有一斤余粮也要卖给国家。”结果这个队除卖了社里分配的六千多斤余粮外,又把多余的三千八百斤粮食交给社里统一处理。原为逃避粮食统购而退社的富裕中农陈必锦、周三伊被邀参加了这场大辩论后,提高了认识,看清了今后的粮食局势,也表示要重新申请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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