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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辩论中要注意团结中农 南平地委纠正部分区乡的错误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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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22
第2版()
专栏:

大辩论中要注意团结中农
南平地委纠正部分区乡的错误做法
本报讯 在大鸣大放和大辩论中,福建南平专区有一部分区、乡干部忽视了团结中农的政策,对富裕中农错误地采取一律排斥的态度。浦城有的乡干部公开在群众会上表示要以粗暴的态度斗争富裕中农。顺昌有的乡对富裕中农的意见,不管合理的还是错误的一律予以批评。如一个富裕中农提到粮食价格不变,而手工业品价格增加,棕衣一件由过去的五元涨到八元,干部就不够实事求是地反驳说涨价也是“合理的”。这种缺乏事实根据的说法不能以理服人。有些地方在大辩论时,也随意点富裕中农的名,只抓其错误言行,不接受他们对的意见。这都对团结中农不利。因此,中共南平地委特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富裕中农中的思想问题是人民内部问题,应当采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来对待他们。对于某些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言行必须坚决斗争,但是采用的方法应是小型的说理辩论会;应耐心教育,采取辩论的办法来解决其错误思想,而对于他们提出的善意的批评建议,又必须接受采纳。总之要通过辩论,达到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团结。对于需要召开全乡、全社性的说理大会,指名批判的富裕中农,则不仅应有严重的资本主义思想言论,而且应有违法行为并经上级批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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