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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 原则批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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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24
第1版()
专栏:

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
原则批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
新华社23日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在23日上午举行。
会议听取了监察部副部长李景膺的说明,经过讨论,原则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
这个奖惩暂行规定,是根据宪法第十八条“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规定,为了不断提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发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和纠正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以切实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完成而制定的。
会议听了文化部部长沈雁冰的说明,经过讨论,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这个协定将于贝尔格莱德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
会议根据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出的议案,在听了外交部副部长曾涌泉和交通部副部长孔祥祯的说明后,审查了1930年7月5日在伦敦签定的、并且以中国政府名义加入的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决定予以承认;并且审查了对于1930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附件二的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修正建议,决定予以接受。
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对国际航行船舶的载重线规定统一的标准,以达到航行的安全和促进国际贸易。它是一个技术性的国际性公约。澳大利亚的建议是对该公约附件二所作的某些技术方面的修改。
会议认为,承认该公约和接受澳大利亚修正建议对我国是有利的。
会议最后还通过了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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