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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十年达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 汕头专区平均亩产逾八百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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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1-03
第4版()
专栏:

提前十年达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
汕头专区平均亩产逾八百斤
新华社广州2日电 新华社记者河星报道:广东省汕头专区十七个县、市,已经提前十年实现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规定平均每亩粮食产量达到八百斤的要求。现在这个地区的晚稻已经开镰,据当地农业部门的估计,今年虽然有一部分晚稻受到严重水灾和风灾,稍有减产,但全专区四百二十九万多亩晚稻仍然将比去年增产六千一百多万斤,平均每亩产量可以达到四百一十一斤。加上早稻和其他粮食作物,全专区五百多万亩粮食作物,今年全年平均每亩产量将达到八百一十斤左右。
汕头专区共有十七个县、市,其中潮汕平原的六个县,今年平均每亩粮食产量都已超过一千斤。已连续三年保持水稻“千斤县”光荣称号的潮安县,三十多万亩双季稻今年平均每亩可达一千零二十多斤,加上地瓜和小麦等,每亩产量将达到一千零九十六斤。澄海县今年也获得增产,成为连续三年的水稻“千斤县”。去年就已经成为粮食“千斤县”的揭阳、普宁、潮阳、南澳等四个县,今年平均每亩产量也都达到一千斤,其中揭阳县八十万亩粮食作物平均每亩产量在一千零六十五斤以上,比去年增产三十多斤,潮汕平原地区有三个农业社并创造了一亩双季稻超过二千斤的高产纪录。
潮汕平原这六个县的单位面积产量,平均约超过解放前正常年产量的80%。
汕头专区背山面海,生产上一向受到水、旱灾害的严重威胁。几年来,特别自从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当地的党政领导机关积极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的力量,同自然灾害作斗争,全面展开生产建设和技术改革,因此在保证比较稳定的生产局面的基础上,迅速提高了粮食产量。例如由于大力兴修水利的结果,全区已有85%的水田抗旱能力达到三十到六十多天;沿几条江的共九百多公里长的防洪堤,已基本做到保证普通的洪水不溃决。潮汕平原地区今年除每亩双季稻施用二十斤化学肥料外,肥料问题基本上是依靠群众的积肥来解决的。潮安县农民积的土杂肥,两年来平均每亩田都在一万斤以上。
中共汕头地委第一书记罗天对记者说,现在全专区各县的粮食产量还是很不平衡,例如在十五个县中还有八个县的产量较低,平均每亩产量没有达到八百斤。在六个“千斤县”内,也有一部分地区的产量比较低。这就说明了目前这些地区还有很大的生产潜力。最近中共汕头地委和汕头专署已经根据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初步拟定了今后十年的粮食生产发展规划,决定采取措施,到1962年时,使全专区平均每亩粮食产量达到一千斤,到1967年时达到一千一百斤。罗天认为,只要全体干部能坚决发动群众加强领导,这个计划是有把握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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