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苏联宣布大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1-03
第5版()
专栏:

苏联宣布大赦
新华社2日讯 据塔斯社莫斯科2日讯:为了庆祝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四十周年,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宣布大赦。
赦免的范围包括:被判处剥夺自由三年以下(包括三年)的人,以及受到不剥夺自由的其他惩罚的人。
下列罪犯不论剥夺自由时期长短一律释放:有八岁以下的孩子的妇女、孕妇、六十岁以上的男人和五十五岁以上的妇女,以及十六岁以下(包括十六岁)的未成年人。
被判处剥夺自由三年以上的人刑期尚未服满的部分予以减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