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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岗乡辩论劳动纪律问题 证明个人利益和社的利益完全一致 经过辩论社员纷纷退回自留地积极参加社里的劳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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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1-06
第4版()
专栏:

黄土岗乡辩论劳动纪律问题
证明个人利益和社的利益完全一致
经过辩论社员纷纷退回自留地积极参加社里的劳动
本报讯 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为什么要坚持执行劳动纪律?执行劳动纪律和社员的个人利益有没有矛盾?北京市丰台区黄土岗乡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讨论了合作化问题以后,进而辩论了这个问题。
社员违反劳动纪律,是该社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大辩论前,全乡平均出勤率只有80%左右。草桥生产站的玉泉、草桥等五个生产队有三十多个社员从1956年合作化高潮以来,没有在社里干过一天活,其中多数人出外“抄肥”,少数人在自留地里种菜、栽花,实际上成了“挂名社员”。镇北生产队有六十个劳动力,今年8月份种白菜时,有一天只有八个人出勤。在劳动中,社员中迟到早退、磨洋工的现象也很严重。有些社员的劳动态度也不够好,种白菜东倒西歪,干活挑肥拣瘦,重分轻活的活计愿意做,重活轻分的就想推脱,包工活拚命干,日工活不卖力。
该乡工作组在了解以上情况后,就在合作化究竟好不好的问题辩论结束以后,从辩论劳动纪律问题入手,结合进行了社员个人利益和合作社集体利益的一致性的教育。
有些队在开始辩论这个问题时,部分“自留地”较多以及过去经常出外“抄肥”的社员就在背后说:“劳动纪律头一条就是不得无故缺勤,这一来,咱们就不能搞‘自留地’,不能搞‘抄肥’了,也就没个零花钱了”。根据这一情况,工作组主要帮助他们弄清一个问题:究竟还是执行劳动纪律,好好在社里参加集体劳动收入多呢?还是不执行劳动纪律,不在社里劳动,搞“自留地”、“抄肥”收入多呢?在辩论会上,赖松和批评周德山说,周德山从去年春天到现在,没在社里出过一天勤,尽搞他那块“自留地”,到头来才弄了一百来块钱,如果在社里好好出勤,像他那样的劳动力,还愁不分到四百、五百的。我在社里劳动,就分到了四百来元。范以安说:“不光光自己的收入减少了,合作社的收入也减少了。因为张三搞‘自留地’,李四出外‘抄肥’,合作社的活计没人干,怎么能长得出好的庄稼?”刘长海把这个道理进一步具体化了,他说:1956年草桥村兴建了一座电井,电井建成后,已经区里批准将电井附近的三百亩旱地改成水田,并准备今年春天动工,可是当时和这件事有关系的草桥生产站的五个生产队,有三、四十个劳动力不出勤,劳动力不够自然改不了,今年春天不得不在这三百亩地上种上旱地老玉米,现在看起来,这三百亩地老玉米平均每亩只能收入二十多元。咱们五个生产队,大约二百多户,每户才分到一角钱,如果改成水地,一亩地可收入二百五十元,二百多户人家,每家可分到一块多钱,收入整整相差十倍。这就是说:不好好在社里出勤,害了合作社,也害了自己。问题一具体化以后,大家的脑子就通了,当场许多人表示要退出“自留地”,不出去“抄肥”了,要好好在社里劳动。
另外,镇北生产队在辩论劳动纪律时,曾有人对按时上工、不迟到早退存在这样的思想:反正我不缺勤,早一会迟一会算什么呢?多种两棵白菜还不是你分我分大家分,我怕连根菜叶子也分不到呢?队统计员薛长庚说:“一人一天迟到一小时,十人一天就迟到十小时,这怎能说不算一回事呢?”薛士其接口说:种白菜时,咱们大伙儿晚下地一个钟头,二十多天中,就少干了二十个钟头,也就等于大伙儿少干了两天,也就是白菜种晚了两天。咱们庄稼人都懂得这个道理:初秋天气暖,白菜长起来快,越向后越冷,白菜长起来就慢,所以迟种两天菜,就要迟收半个月。这半个月看起来不大要紧,可就是谁不喜欢吃个“上市货”?人家的菜早上市了,我们的菜卖晚了,菜价就相差好多,半个月至少得差三、四分钱一斤,一亩地就算长两千斤菜,还少卖八十元呢?一共五十多亩菜地,就少卖四千元,四千元分到咱们队的五十户社员身上,每户人家就少分八十元,八十元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谁能说轮到我身上没有多少呢?大伙儿这才一致说:这个账算得对。以后可别马虎了,对合作社马虎了,也就是对自己马虎。
目前,黄土岗乡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在明确了社员个人利益和合作社的集体利益是一致的道理后,许多人已不再搞“自留地”和“抄肥”了,他们除按照合作社章程留下应有的一份自留地外,其余全部退给合作社,至目前止,已有六百二十三户退出多余的一百五十二亩自留地,草桥生产站许多出外“抄肥”的人都回来了。他们积极参加社里劳动,全乡出勤率由80%提高到93%,由于社员劳动出勤率提高,草桥生产站的三百亩旱地现已动工改水地。各生产队迟到早退现象也有显著转变,镇北生产队原来是远近闻名的“下地晚”的一个队,可是,近来钟声还没有响,有些人就已下地了。在工间休息时,也不再说书、打扑克,而是研究生产上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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