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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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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5-18
第1版()
专栏:

  编读往来
地主富农子弟在校
应同样有民主权利编报同志:
一、允许地富儿童入学,因为他没有直接剥削过农民,让其上学教育改造,现在大部上学了,这些学生在学校进行选举学生会等,是不是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二、地主富农的女人在运动中嫁了贫雇及荣退事人,当时为了躲斗争勉强嫁的现在据中央指示说地主富农女人离婚结婚听便。现在要按婚姻自由是可以允许的。但有些人说当时为了怕斗争嫁的,现在离婚是不怕了,离婚是不应该允许她。这个问题究竟该离婚不该离呢?
三、武乡有个女人嫁了军队干部,现在这女人也在部队工作,她娘家只有老娘没劳力,她要叫给她娘家代耕。这个问题按嫁了男人婆家双代耕呢,还是女人有继产权,娘家也能代耕呢?
 刘致祥 五月三日致祥同志:
一、地富儿童在学校应和劳动人民的子弟一样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地富儿童除加强思想教育外,在学校里不应对他们特殊看待。
二、应否离婚,可按政府规定的婚姻条例处理,不必因是地主富农女人而有特殊限制。
三、你提的这个女人家若符合于政府规定代耕办法的条件,就应该代耕。女儿在部队工作和儿子在部队工作,其家庭一样可以享受革命军人家属待遇。
——编者
  南里信地主富农五十六户是去年旧的划分编辑同志:
贵报三号登的中央局给太行纠正左倾冒险主义指示,说襄垣南里信全村二百五十四户,即划地富五十六户,占全村户数百分之二二强。这个划阶级材料,我们曾给新华日报寄过,内容是先将在这次填补前划的阶级数字(系去年划的数字)列明后,又将这次新的划阶级数字写法,想是误登了。南里信在去年划阶级全村二百五十四户,即划地主三十五户、富农二十九户、中农七十八户、贫农一百二十二户,地主富农占全村户数百分之二五强,错斗了中农卅七户、贫农六户(中农内有富裕中农九户)。在这次以新的划阶级标准,经过自报公议三榜定案,全村现有户数二百四十六户(因地主逃亡六户,贫农回原籍二户),共计划出地主四户、富农十一户、富裕中农九户、中农九十六户、贫农一百二十六户、地主富农占全村户数百分之六强。经学习了文件,检查纠正工作中左倾冒险主义,又将划阶级经过重行检查,地主四户内又划出一户游民。全村现有地主三户,富农九十六户、贫农一百二十六户、游民一户。以上情况,希检查是怎样搞错的,并希更正。        
  (二区工作组)二区工作组:
南里信的阶级划分(见本报三月十九号头条),该稿系太行分社来稿,文里说:“这村共二百五十四户,地主二十七户,富农二十九户……………。”这种阶级划分,到底是新划的还是过去的?文中未加说明,请太行分社将原稿做一检查。        ——编者
  赞皇划阶级中几个问题的答复编辑同志:
在这次总结中,有关划阶级的两个问题我们闹不清,请答复:
一、关于多占户的成份及待遇问题:五四指示以后,有一部份贫雇,翻身过高,上升成中农或富裕中农,土地产量超出全村平均数,按划阶级规定应成立中农成份,但他们多占的土地房屋等如何处理?按中央待遇是抽不是退,须取得本人同意,按多占应退不是抽,这究竟按那个好?见到许多文件和报纸上只是说干部党员多占一定要退出,那么非干部党员多占是否要退出呢?如果按中农待遇,就是取得本人自愿也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面,那么抽的土地是很少的,别说贫雇翻身,就是斗错的中农补偿,和地富安置都成问题。如是多占就不应该划成富裕中农,究竟怎样作对?我们这一次是把他们当成多占退了不在百分之二十面以内,成份都划成中农了,这样是否对?
二、关于错斗中农的成份问题:富裕中农或中农错斗以后降为贫农,划阶级中应成为贫农成份,我们感到划为贫农又不合适,因错斗了,本不应该是贫农,到底划成什么?如果划成贫农,那就按贫农待遇,就无所谓补偿错斗中农了。如果是赔偿错斗中农,就不应该划成贫农,哪个对?我们是仍划为中农了。这次补偿中按贫雇一样补起来,仍补到中农,如前是富裕中农这次也不再补到富裕中农,等于抽了。这样作是否对?
三、关于计算富农中一个问题:赞皇半老区有一种现象是家里的劳力参加伪政府或伪军工作,如果本人在家就是个富裕中农,参加伪军工作,家庭就须雇工养种,家庭无劳力或无主要劳力,全部或大部靠剥削雇工,并连续三年以上。按原成份是中农或富裕中农,土地占有也不太多,按剥削关系是富农。这种成份如何确定呢?虽有些在日寇投降后已下降,但仍不够三年。
四、关于富农剥削比例中一个问题:按划阶级规定第七章第六节计算结果,农民劳力和雇工劳力相等,还是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这个算法是死的呢?还是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就是说,实际的工资吃粮比规定上所说的高或低得出来的百分比也自然不同了,这可按第六节所说计算,可按实际情况计算?我们按实际计算了是否对。
赞皇县委会李英贵李英贵同志:一、五四指示后翻身的中农,其超出平均数的土地,若系多得果实地,填补中应该退出,不是党员干部也一样得退。不必和对待一般中农一样抽动土地必须本人自愿。四为这是多得果实,不是劳动所得。你们把他们划成中农但土地作为多占果实退出是对的。二、错斗中农仍应划成中农。补偿他们时,补到一般中农程度,原则上是可以的,你们的作法一般是对的。但必须照顾中农的要求和情绪,强调中贫农间的团结,以协商方式取得合理解决。三、按照划阶级规定,如果人们其他条件与地主或富农相同,但其占有状况(土地和其他财产),不超过一般中农的,则不应认为是地主或富农,但就你提的这些户还没法确定其成份,因为不知道这些户的劳动情况,原则上假使他们家中还参加主要农业劳动的,应按其占有状况认为是中农或其他农民成份,若有其他职业者按其他职业决定成份。没有一定职业或丧失劳动力的应认为贫民,能劳动而不劳动的,或从事不正当职业的应认为游民。当伪军家里雇工问题,请参看本报五月十四号编读往来答建华同志。四、划阶级中计算富农的剥削收入时,工资和吃粮过高或过低是会影响其剥削收入的,遇到这些情况,应按具体情况精确计算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文件上规定的是指的一般情况。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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