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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专区半数农业社 每社储粮约万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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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1-20
第2版()
专栏:

湖南湘潭专区半数农业社
每社储粮约万斤
本报讯 到10月底止,湖南省已经有两万个农业社,留储备粮一亿四千多万斤。其中湘潭专区即有过半数以上的农业社,平均每社留下约一万斤储备粮,还有许多农业社订好了粮食储备计划,等待晚稻收割后即行筹集。
今年秋收分配以来,中共湖南省委曾经多次指示各地重视和做好粮食储备工作,各地在开展以粮食问题为主的大辩论中,都着重地进行了这方面的宣传和辩论。临湘县职工农业社,今年比“三定”定的产量增产36%,开始社干部与社员对留储备粮有抵触思想,经过讨论社委会宣传的留储备粮原则:一是留储备粮是“以丰补歉,积谷防荒”,只在超产粮内留一部分,不会影响社员口粮;二是储备粮为社员共同所有,由社保管,处理权属于社;三是储备粮只在遇到特殊灾害时动用,不作补销,以保证扩大积累。社员们一致认为这个办法很好,决定储备粮食十万斤,占超产粮的20%,并决定四年内积累够全社社员半年食用的粮食。岳阳西游农业社社委会还向社员算了一笔这样的账:全社如留储备粮一万九千五百斤,每个社员实际留粮水平仍可达五百二十二斤,比“三定”留粮水平还多十八斤;如不留储备粮,每个社员也可能多得粮食约十斤,对个人好处并不大。另外,这个社除储备粮外,每个劳动日还可分现金一元零六分,仍然超过去年,因而打通了社员的思想。
由于许多地方认真地进行了宣传辩论,解决了社员的各种思想问题,不仅在丰收增产的社里筹集了储备粮,同时在许多平收社里,社员们也自动地从口粮中抽出几斤粮食留作储备粮。社员们反映:“古语说:要将有日思无日,我们每人每天少吃一撮米,社里面集中起来就可以办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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