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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红旗农业社辩论守法问题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误态度和干部中的“好人主义”思想受到批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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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1-21
第4版()
专栏:

高陵红旗农业社辩论守法问题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误态度和干部中的“好人主义”思想受到批判
新华社西安讯 陕西省高陵县红旗农业社最近在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后,全体社员对守法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辩论。
参加辩论的社员有70%以上发了言,讨论涉及的中心问题是“守法和民主是不是有矛盾?”有一小部分社员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整人条例”,“这把人都箍死了,还讲啥民主。”但是绝大多数社员反对这种看法。这个社的副主任路中书说:“俗话说得好,金疮药虽好,不伤不破最好。谁不愿当坏人、做坏事,法就箍不到谁身上。”“再说,民主和守法一点不矛盾。要民主,就要守法。不然,少数人破坏大家利益,民主就保不全了。”许多社员都支持路中书的说法,并且用社内过去许多破坏公共财产、破坏劳动纪律的事实来进一步说明守法和民主的关系。在最近一年中,这个社社员因为不遵守牲畜饲养管理制度,造成了牲畜伤亡等事故十多起,社员不遵守劳动纪律而妨碍生产的事更是普遍。许多人做活不讲究质量,派活时挑精拣肥不服从分配。最近,据两个生产队的反映,就曾经因此而霉坏了近千斤豆子。此外,个别干部还违法乱纪,例如第十一生产队会计安言坤就曾私自给他自己和他的妻子多记了三百多个工分。这些事情发生后,由于社内制度不够健全,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反而常常引起吵嘴、打架,造成社内不团结。通过对这些事实的揭发和讨论,大家最后一致认识到如果让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合作社就有垮台的危险,那时就根本谈不上民主了。
经过辩论后,大家虽然懂得了守法是民主的重要保证,但是有人感到信心不足,提出法令制度虽好,大家不照着做也是纸上谈兵。为什么不照着做?有些社员说,这首先是个别干部没有带头执行。有些人说,这是因为有些社员认为自己成分好,抱着“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误态度。还有人说,这是因为社员和干部中都有“好人主义”思想,看到违法乱纪的事情也不干涉不制止,所以纵容了歪风的发展。根据社员的指名揭发,会上有许多人自动作了检查。会议总结了大家的意见,认为要使法律制度很好贯彻执行,就要人人用主人翁的态度来对待它,人人都要和自己或别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这就既发挥了民主,又使法律制度真正起了保障民主的作用。
通过这次辩论,社员们根据“守法人人有责”的精神,重新修订和增订了社内劳动纪律、农具保管、饲养管理等制度,还规定每半个月到一个月,由社管理委员会检查一次制度的执行情况,必要时还应召开社员大会来讨论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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