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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商贩征税问题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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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5-23
第1版()
专栏:

  对小商贩征税问题的意见编辑同志:
大辛庄是魏县四区一个中心集市,又是区公所驻地。以前二百七十九户,解放后因家庭分居,现约三百户。土地较集中,贫农多、中农少、移民很多,故小商人及小商贩亦较多。
抗战时期及去年沦陷后,虽备受摧残,但解放后,该村集市又很快恢复繁荣,并非常活跃。后因我征税太重,又转而衰落萧条。馒头房十一家,现在一家也没有了;小商人五十余家,现在只有十来家了。原来集市很大,有粮行、布行、花市、油、盐、菜、柴、草、花生等,现在集市缩小了五分之四。本村商人停业与失业者共占百分之八十。
据我们初步了解,这村集市缩小及商人停业失业的主要原因是:(一)改用市秤不统一,别的地方未改,商人无利。(二)但主要原因是税收过重,而又不公道,不合理。有的因出商业税,竟把毛驴家具卖掉,因而失业。也有因为再出重税(半年一次税收)而不敢再干者。比如说吧:李堂新是个外来户,剃头六辈子,六口人,四个小孩和他老婆。就二亩半沙地,因逃荒积成肺痨病,全靠剃头维持生活。但去年税收时,定他六万元的资本,硬让出一万八千元税。后经托人说合,出了一万六千二百元才算完事。张彩云五十多岁了,七口人,四个孩子和他一个寡妇嫂,七亩半地,六亩是活契地,在街开茶馆。征税时,征他十四万。无办法,全家哭了一夜,后来把半个驴卖了。经托人说合,出了三万元才算了事。程士古卖水,按每日赚洋五百元计,每日应抽交税洋一百元,半年应出一万八千元,后经说合,出了九千元。郭庆林卖花生(篮子),共四千五百元本钱,只干了一月多,也出了三千元的税,把本钱弄走一半。任寿山,四股一个弹花弓,征税时把弓和驴都打成本钱折合起来,按四个月,出了八万一千七百元。类似这种情况还很多,不详述。总之,凡是买卖性质,无不出税。比如卖老豆腐、张罗的、卖花生的、小炉匠等,都得出税领营业证,否则不能开张营业。另外就是商人对掉头税亦感太重,即两头税。杀猪不管赔赚,一律按百分之十征税。其红利又按每万元抽二千元税。
各行业的经纪所得佣钱,每千元即被交易所抽去七百元。因此当经纪亦是连声叫苦。每集除交易所抽出去,挣不了顿干粮吃。工作组发现以上情况后,先召集开了十来个小型商人座谈会。会议上,大家情绪特别高,对工商业政策非常关心;会议进行中,并有二十余人自动前来听会。在各种会议上,不断有人提出要给他们讲读工商政策。有许多商人把去冬的税收执照及营业证拿来让工作员看。工作组同志给他们解释工商业政策,继之讨论今后办法。但在讨论中发现以上问题,不敢肯定,请予解答。
中央局对工商政策的指示及陈伯达同志的文章里,虽然很明确,但对农村的小商贩还不够明确具体。因此小商贩对此还不敢大胆相信,工作组也不敢大胆肯定的解释。如营业证是否领?今夏小商人小商贩是否还出税?如按中央局指示,商业按百分之十五抽税。去年是百分之二十。因乡村小商贩与城市及较大集镇工商业不同,故小商人对此还有很大疑虑。因此请编辑同志明确解答。乡村小商贩多是兼搞农业,如果半年出一次税,因生意时间不定,也觉得拿不起。因此愿有分别明确的规定。再就是杀猪杀羊的掉头税是否取消?也望示知。
另外我们建议工商部门应对过去的税收作一认真的检查,是否有同样问题存在。
             魏县四区大辛庄工作组杜济生、范维周
(编者按:大辛庄的材料提供了一些情况,希望能引起大家热烈讨论,明辨是非,纠正偏向,以便求得我们在工商业政策执行上真正走向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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