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中丹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在北京签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02
第4版()
专栏:

  中丹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在北京签字
新华社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丹麦王国就两国政府间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以及两国间关于关税和航运方面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问题,从11月12日起进行了友好的商谈,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顺利地达成协议。协定的签字仪式已于12月1日在北京举行,双方并互换了关税和航运的最惠国待遇的函件。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卢绪章。
代表丹麦王国政府签字的是丹麦王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克努·温特费尔特伯爵。
中国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外交部西欧司司长黄华和有关人员。
丹麦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丹麦驻华大使格瑞杰生和丹麦贸易代表团全体团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