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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提出农业发展规划 十二年内粮食增加一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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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11
第2版()
专栏:

四川提出农业发展规划
十二年内粮食增加一倍
本报讯 5日,中共四川省委向全省人民公布了四川省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简要规划。这个规划是经过最近省委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全省人民展开讨论的。
规划要求,在十二年内,全省各县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一般要求增加一倍。1955年每亩产量已经达到四百斤的,要求达到八百斤;每亩产量四百五十斤以上的,分别达到九百——一千二百斤;每亩产量四百斤以下的,要求增加一倍以上,使全省粮食的总产量在七年内由1955年的四百零四亿斤,达到六百二十亿斤,1967年达到七百八十亿斤。除开高寒山区和地广人稀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全省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达到八百斤,并争取提前一年实现。其他经济作物也提出具体要求指标。棉花亩产分别达到四十——一百斤皮棉。
为完成这些规划,全省决定继续兴修小型水利,把有灌溉保证的水田面积,由1955年的40%七年内扩大到90%,把可以浇灌的旱地面积,由15%扩大到占旱地的50%—70%,结合水利灌溉,基本上做到一个乡或几个乡建立一个小型水力发电站,总发电量争取达到十万瓩,以便结合国家的大中型电力工程,逐步增加农村用电。
为改良土壤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首先要求把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改为梯地或缓坡地,兴修水利改进耕作方法,增强坑旱能力。为此凡有水土保持任务的各乡,从明年起都应当从各社中抽出一定人力资金和工具,组成百人左右的基本建设队伍,全省共组织五十万个劳动力,专门担负技术性工程。全省有五十个山区县,耕地占全省四分之一,人口占六分之一,粮食占七分之一。为大力发展山区经济,要求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在十年内根本改变贫瘠山区的面貌,使山区农民的平均收入赶上全省农民平均收入水平。决定在十年内,动员一百万劳动力到山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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