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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委员会采取措施 防止和纠正突击花钱的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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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14
第4版()
专栏: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采取措施
防止和纠正突击花钱的现象
本报讯 为了切实防止年终赶花钱的现象,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最近批转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止年终赶花钱的报告”,要求各地及早采取措施,并责成财政、监察部门组织力量,重点深入进行检查。
财政厅在报告中列举了一些事例,说明目前已有年终赶花钱的迹象露头。例如重庆市杨家坪运动场已完工,重庆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发现资金有余,就准备用来美化环境。成都市第四季度以来,集体购买力已有很大的增长,部分工业、卫生单位和学校,大批购买X光机、显微镜、冰箱以及钢丝床等,有的向交电、医药公司提出庞大的要货计划,仅医药公司在10月份就售出显微镜一百八十二台,超出第四季度销售计划的82%。还有的单位准备把自筹资金建成的宿舍,转作预算投资完成的工程,以减少预算内年终结余。
为此,省财政厅在报告中提出以下办法:(一)本年度基本建设未完工程,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努力完成计划任务,坚决防止突击赶工和突击花钱,造成浪费损失;已完工程和其它事业结余的资金,一律不准动用;原列在1958年的工程项目,不得挤占本年结余资金;确需在今年提前施工的,应经省计划委员会统一安排,作为1958年的投资拨款。(二)一切机关单位明年所需的器具设备、办公用品和书刊等,除已有规定或经过批准以外,一律不得在今年提前购置或预付订款。虽已列入今年计划,尚未购置的器具设备亦应严加审查,凡属可买可不买的,应本节约精神立即停止购置。(三)凡是列入预算以外的基本建设资金或其它支出,一律不得转作预算以内的支出。(四)各级财政机关和企业、事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年终拨款,并在不影响事业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适当压缩用款单位的资金余额。同时,还必须加强对各单位用款计划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资金的节约使用。
目前,省财政厅本着整风、工作两不误的精神,已组织检查小组,分赴省工业厅、教育厅、卫生厅和文化局等四个单位重点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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