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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修水利中的三个问题——访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同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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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15
第2版()
专栏:

  兴修水利中的三个问题
  ——访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同志
本报记者 于明
安徽省是一个多灾的地区,年年不涝即旱,解放以来,全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兴修水利取得巨大成绩,并获得了不少经验。
记者最近访问了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同志。他开头就对记者说,安徽水利工作如果不走弯路,成绩还要大一些。他说,从扭转这些弯路所进行的思想斗争实践中,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想把水利工作做好,要正确认识以下三个问题:兴修水利的目的,兴修水利中依靠谁,兴修水利的方法。
兴修水利的目的何在?
曾希圣同志说,总的目的当然是要变水害为水利,也就是除害兴利。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除什么害,兴什么利?主次问题,先后问题,常常是争论的焦点。
首先是关于防治洪水和内涝的问题。洪水和内涝都是严重的水灾。按理说,治水的人应该是既重视防洪又重视除涝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因袭传统的观点,他们认为治水就是为了防洪,保证洪水不冲破堤防,就算完成了治水任务,或是认为防治了洪水就是除了涝灾。这就产生了一种单纯强调防洪的思想,忽视了群众除涝的要求。
其实,涝灾在安徽对群众的威胁更大。俗语说,“长病重于短病”,什么是人身上的长病呢?就是痨病。而在水害方面,这个病就是涝灾。以安徽解放以来的灾害来看,九年中只有1954年一年算是真正的洪水灾害,而涝灾则每年都有,在洪水年份涝灾更大。1953年本是春夏旱灾延续的年景,淮北仍有三百多万亩农田受涝。淮北从1950年到今年受洪水灾害的面积,合计起来平均每年只有三百一十四万亩。内涝呢?平均每年在一千万亩以上!安徽全省平均每年因涝灾的损失达到二十一亿六千万斤粮食,九年合计共损失近二百亿斤;但因洪水而损失的粮食则只有一百二十多亿斤。由此可见,单纯强调防洪而忽视防涝是错误的。
以治淮来说,在最初两年,把主要力量放在“防洪保堤”上,是完全必要的,这是治好淮河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仅仅“防洪保堤”是不能达到根治淮河的目的的。因为它还不能解决内涝问题。我们治水不应该单纯着眼于保堤而应重视保收。堤虽然能够保证不破,如果内涝不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则仍可使农业受到严重损失,这就没有达到“保收”的基本目的。对于这种只重视防洪忽视除涝的思想,经过几年来的思想斗争和现实的教训,已经基本扭转过来,但是又可能产生另一种偏向,即重视除涝,而忽视关键性的防洪工程。譬如淮委提出的大型控制工程,对于承受河南来的大量客水,是非常必需的,但阜阳某些干部就不同意这种措施,他们认为淹地太多了,不合算。其实不牺牲小块就不能保证大块,这是很明显的道理,所以必须把防洪和除涝的工作很好结合起来,才能进一步扩大保收的面积。
其次,便是防治水灾和旱灾的问题。兴修水利的目的,既是防治水、旱灾害,按理说,治水的人应该对防治这两种灾害都很重视了。但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又是对水灾看得重,对旱灾看得轻的。其中的道理,可能有两个,一是水灾来势凶猛,城镇可变丘墟,因而使人害怕。中国自古就说:“洪水胜于猛兽”。至于旱灾虽然年年皆有,但在一般情况下总是会有一定收成的,淮北群众说:“旱死也怕淹”“旱了也能有饭吃”。另外是大旱年景的确也比大水年为少。所以群众产生一种怕水不怕旱的思想。但是,从全省的角度来看,只要稍为算一笔账,就会发现因旱灾减收的粮食,并不比因水灾减收的粮食少多少。
根据历史记载,两千年来,沿淮即有大小灾害九百八十多次,其中旱灾约占一半,并不少于水灾。以蚌埠及淮北1947年以前三十四年查勘的不完全资料统计,即有春旱十三次,夏旱七次,秋旱十次,冬旱十七次,三十四年内合计即有四十七次季节性的旱灾。淮北的主要农产品是小麦、黄豆,恰恰在这两种作物下种时,经常因为干旱不能及时下种,这种损失有多大呢?据老农反映,麦子晚种十天,就要减产一成;晚种一月,就要减产五成;黄豆迟种二十天,就要减产四成到五成。1953年全省大旱,一年就减收了二十一亿斤粮食。解放以来,每年全省因旱灾减收的粮食平均达到七亿五千万
斤。这还只是就减产三成以上的庄稼统计的。如果将一般旱情,每亩减产十数斤计算在内,全省总起来就要减产十几亿斤,比一个局部地区遭了水灾,对国家减收的粮食还可能大一些,而这并不为人们所注意。目前旱粮作物的产量是很低的,旱粮作物的面积也是很大的(旱作物比水作物多两倍)。如果要完成农业发展纲要所提出的指标,首先要把旱粮作物提高到几百斤,要把许多可以改种水稻的地区改种水稻才有可能,否则,这个要求是困难的。因而今后大力克服轻视防旱的思想,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第三,防灾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利用是除害兴利的必要措施,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综合利用中也有先后主次的问题。拿安徽的具体情况说,和群众关系最密切,群众最迫切需要的,应该是先办使农业能够
“保收”“增产”的灌溉工程。但是,过去没有对这个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研究,有些人研究了,也没有重视群众这个最基本的要求,缺乏果断精神,常为似是而非的道理所动摇。如有的人强调,除害第一,兴利次之,结果放松了应有的兴利工程。有的人过分强调全面综合利用,把防灾、灌溉和发电、航运等同等看待,结果冲淡了最迫切需要的灌溉工程,如许多小河上的拦水闸,是花钱少收效大的工程,但几年来兴建极少。有时最便宜的兴利工程在计划中已经打算了,但在施工中又发生动摇,或者做得太小发生返工浪费。总之,我们对防灾与综合利用问题掌握不稳,这就使某些本来应该放在后面进行的工程提早进行了,或者只做了主要工程没有做辅助工程,因而对综合利用发挥不够,对农业的保收增产帮助不大。这种情况,使我们深深感到,在兴修水利的工作中,应该根据当地当时的情况,把主要目的弄清楚,分清主次后有步骤的来进行。
总之,兴修水利,要把“防洪保堤”、“除涝保收”、“灌溉增产”的三个目的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地考虑问题,不能顾此失彼。
应该依靠谁?
曾希圣同志认为,对自然作斗争其规模更大于对敌人作斗争,所以依靠谁的问题必须明确。他说,兴修水利的工作应该依靠群众,这是谁都能回答的。但是,从安徽省的情况看来,直到现在,有不少人在实际工作中对这一点还是模糊的。
他说,一切工作中要依靠群众,要依靠政治教育来发动群众,要以自力更生的精神来克服困难,这是党一贯教育我们的基本原则。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常常违背这些原则。特别在水利工作方面表现得最突出。他举了安徽几年来的水利工作会议和水利工作实践中的许多具体材料来说明这个问题。他说,从这些会议中和几年水利工作实践中可以看出,有不少同志存在以下几种不正确的思想:
第一是不依靠群众力量和智慧,只依靠国家的钱来解决问题。他们在会议中不是如何介绍发动群众与灾害作斗争的经验,唯一的要求是伸手向国家要钱,有时为了几十万或几百万块钱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他们不相信群众力量,也不懂得国家正在建设重工业,应该为国家节省钱。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今年进行了一定的批判,所以比之往年好多了。譬如今冬明春开始预算是四亿多土方,后来增加到八、九亿土方,这个数字等于合作化高潮那一年的二倍,等于1957年的三倍,等于原定计算的一倍以上,但他们并未向省里要求增加经费。如果都要国家投资,就以每方三角钱计算,即需要二亿四千万到二亿七千万元,如果以增加的土方计算,也需一亿二千多万元,这是一个多大的数目啊!国家那里有这么多的钱呢!
事实上,依靠群众的力量,不依靠国家的钱,有很多地方的水利工程也进行得很好。1956年春全淮北打井十二万多眼,都是群众集资兑料,烧砖自办的。亳县1956年春根据“有力出力,评工记分,有钱出钱,记账付息,分期偿还”的两利政策,开展“千万砖,百万元”的投资运动,在全县用自力解决了经费和材料不足的困难,完成各种水井二万六千眼,以一眼浇十三亩计,约可灌溉三十九万亩左右。颍上县今春圈圩几十个,大多数都是群众自办,没有要政府出钱帮助。许多农业社,如巢县复兴乡、肥东先锋社,都依靠自己的力量,不要国家投资就解决了普通的水旱灾害。不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以这样做,就是大型工程也是可以吸取民力支援的。如合肥东埠水库的未了工程二十万土方,原来一定要求省里补充经费,后来提出依靠群众的口号之后,这个要求就自动打消了。
第二是不依靠政治教育工作而依靠强迫命令和依靠工资来解决问题。这种现象在治淮初期是不存在的,那时政治教育工作做得比较认真,民工都是自愿报名上堤,工价虽低,但工程任务反完成得比较快。后来政治教育工作放松了,群众对水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艰苦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滋长了,因而首先发生了民工逃避和干部在动员民工上堤时的一些强迫命令主义现象,同时也由于受了某些地区民工工资过高的影响,因而更加放松了政治教育工作,产生了仰赖于提高工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偏向。例如最初治淮民工工资是三斤原粮一天,后来逐渐增加到八角五分,比原来提高到三倍左右。是否一定需要这样的工资标准呢?如果政治工作做得好,是可以减低的。今年我们就减成六角钱一天的工资,由于以农业发展纲要为中心进行了教育,不仅对减少二角五分的规定毫无意见,而且群众还自动的决定在六角钱一天的工资基础上多做70%左右的工程。但以前采取依靠工资解决问题的情况是怎样的呢?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吧:新淝河上建了一座桥,建桥是为当地群众方便,本来可以由群众自建,但是淮委出钱把它建成了。建成后桥的两岸比桥面低一截,只需要垫些土就可畅行无阻,但因为是淮委投资所建,群众宁愿几个人把车子从桥的一头抬上桥面,到了另一头抬下来,也不肯自己抬土把两头低地垫起来,当地干部也不管。蚌埠专区的负责人经过这座桥,看到这种奇怪的现象,问群众为什么不垫土时,他们说,这是淮委的工程,垫可以,但要钱才行!由此可见,单依靠钱办事,不仅不能把事办好,而且会养成干部的依赖思想和助长群众的资本主义思想。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
第三是不依靠自己只依靠人家。这种现象在县区乡都表现很严重。位在上游的县区乡总是想把本地的洪水排泄到下游的县区乡,自己不愿蓄水,他们怕牺牲土地。但是在天旱的时候,位在下游的县区乡又总是与上游的县区乡争水,怪人家没有给水灌溉。因为不是自力更生的去战胜困难,所以水利纠纷经常发生,特别在抗旱和汛期到来时,纠纷尤为紧张。这两年来我们批判了这种损人利己思想,提出了消灭水灾要像消灭敌人伞兵一样,落在那里就把它消灭在那里,省、县、区、乡、社都要防洪,同样也都要自己备水防旱,因而纠纷比前少一些了。
上面说过,依靠群众,依靠政治教育工作,依靠自力更生是党的基本原则,但由于我们干部存在着本位主义、资本主义思想,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与这些原则相反。我认为在整风中也应把水利工作当成重点检查之一,这对发展今后水利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
兴修水利的方法问题
曾希圣同志说,“花钱少,收效快,收效大”,是兴修水利的总要求。就这个要求来探讨以往的治水方法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一谈。
第一个是大、中、小工程究竟以那个为主,那个为副的问题。大、中、小工程在水利上是相互支持的,有了小型工程,没有大型工程,小型工程在特大洪水年成或大旱年成均得不到支持和保障。只有大中型工程,没有大量的小型工程,则大型工程是孤立的,便只有起防洪作用,不能起灌溉的作用。所以关键性的大型工程绝不能少,但中央提出的以小型为主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只要把这些工程作一比较,便可了然。
大型工程,如大水库、大控制,它的好处是有控制能力,而且能控制很大面积,防洪作用大。但缺点则是花钱多,收效不快。大水库要相当时间才能做成,工程作好了蓄了水,但也不能经常显现它的作用。因为在一般年成情况下则无蓄洪要求,在旱年情况下又因为缺乏中小工程,不能把水送到田里去。如梅山水库,在完工的几年中除有一年起了蓄洪作用外,其余年份则看不到其他作用,本来这个水库要灌溉成百万亩的农田,但因为庞大的引水渠道还没有进行,所以水库修成了好几年仍然不能对农田发挥其预定灌溉效果。中型工程也同样,如在河道上建闸,如果没有小型工程的配合,也是无能为力的。可是小型的农田水利工程则与此不同,一口塘、一口井在通常年成均能起作用,当年所做的土方,当年即能起作用。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就是群众性的工程,这种工程靠近村庄,兴修方便,广大群众的力量均可使用得上,我们今年已有一千多万民工兴修,就是由于做的小型农田水利,否则是不可能使用如此大量民工的。同时小型工程(如沟洫塘井)用水也极方便,它既可积蓄雨水,又可吸取地下水。再一方面可以为国家大量节省资金。以安徽解放以来所做的中小型工程为例,小型工程共做十一亿五千万土方,中型工程基本建设做三千二百多万方,但是,小型工程的代价(国家补助和投资)每方不到一分钱,而中型工程则每方合到五角钱,相差近五十倍!(大型工程工价更高)而得到灌溉的田亩则是,因小型工程受到灌溉的为一千五百八十七万亩,因中型工程受到灌溉的只有九十七万多亩。由此可见,只有以小型工程为主才符合收效大、收效快和花钱少的要求。但是,现在有的人又偏向另外一面,即认为大型工程都可不要了,这当然也是不对的。
第二是蓄水和泄水的问题。中央早就提出了蓄泄兼筹而又以蓄为主的方针,这一方针是正确的。但是,在兴修水利工作中,往往偏重于泄水而忽视蓄水;要不就是兴建大的蓄水工程,对于采取小型工程蓄水,很少人重视。为什么他们怕蓄水呢?这是由于受了水灾没有弄清为什么会有水灾的原故。实际上淮河以北地区之所以经常闹水灾,不是水多而是大水年成的水没有积蓄下来,改种水性作物的缘故。假如淮北能够把多余的水积蓄起来把大量旱地改为水田,把淮北变成水网地区,那末所谓十年二十年一遇的涝灾就可消除了。产量也可大量提高。所以忽视蓄水的情况应该迅速地、切实地加以改变。
但究竟要怎样蓄水呢?有人主张在点线蓄水,搞大型工程。关键性的大蓄水工程当然是需要的,不可少的。不过单纯兴建这种工程,还是不能解决广大面上的水旱灾害的。事实证明,淮河大水库和洼地蓄洪的大工程已修的不少,它们也确有防洪蓄水作用,可以保证在1954年型的洪水不致溃决。但是它们不能解决淮北地区仍是年年不涝即旱的情况,不能很好地保证农业收成。这是因为大的洼地蓄洪工程只能解决外水侵袭,不能解决内水出路。
要想把广大面积的水灾治好,并消除经常不断的旱灾,就必须采取以治面为主和点、线相结合的治理方针,就必须采取除点、线蓄水外,还要在广大面积上蓄水的办法。治淮工程的负责人,曾经初步计算过淮北的蓄水潜力。淮北四千五百万亩耕地,共可蓄六十五亿方水。打井的蓄水量,还没有计算进去。这当然是一个谨慎偏低的计算,实际还不止此数。但是,就拿这个蓄水作用来说,它的蓄水量就要比佛子岭水库的蓄水量大十几倍了(佛子岭水库蓄五亿方左右)。这就说明,蓄水应以面为主,只有在广大面上安排了水,才能有效防止灾害。所以,我们应当依靠广大群众兴修小型工程。
曾希圣同志指出,这些小型工程的蓄水,不但量大、省钱,而且是防治洪、涝、旱灾最有效的办法,是把除害兴利结合起来,把本地水利用于本地的办法。除此以外,还有许多其他好处,如对气候的调节,环境的改变等,则更不是几个大工程所能奏效的。他谈到这里又反过来说到点面结合蓄水的重要。他说,广大面的蓄水工程虽有数不尽的好处,但仍有一个严重的弱点。在雨水少的年份,便需要点、线蓄水来辅助,在雨量大的年份,又需要点、线帮助它排水和蓄水;面的蓄水固可减轻点、线工程的负担,但是如果忽视了点、线工程,在特大洪水有破堤危险时,面的蓄水工程也会受到破坏。所以,以面蓄为主,结合点、线蓄水,是一个比较稳妥,比较全面的方法。
曾希圣同志还说到治干流和治支流的关系问题。他说,把干流治好是很必要的,但是干流的水是由许多支流汇集而来的,如果只重视治干流而忽视支流的治理,就不能把水治好。治淮最初即曾出过这种毛病。
曾希圣同志根据安徽的经验还向记者谈了一些兴修小型水利工程的具体方法。在兴修水利中,应该做些什么小型水利工程?怎样做最好呢?他说,各种不同的地区都有适应当地需要的小型工程。如在山区和丘陵区,一般是修山谷水库、谷坊、塘、坝、梯田及其他水土保持工程,以蓄水拦沙;在平原是打井、挑塘,作沟洫、畦田,以蓄水防旱;在洼地是圈圩改种,作台田以抵御外水;在圩区则是兴建提水工程,以加强排灌。谈到这里,他又把做小工程的几点体会,作了如下介绍。
在平原地区挖沟方面,他说,沟有大、中、小三种,一般说都是需要的,但是应以中沟为主,要挖深沟。因为小沟是农田里引水的,没有排蓄作用,是季节性的临时工程,属于耕作范围之内,大沟虽能排水也能蓄水,但由于沟面过宽,费工也较大。中沟呢,它的作用比大沟大。第一,因为两三条中沟可以代替一条大沟,但一条大沟不能代替两三条中沟。中沟联系的耕地面积广,吸取地下水的面积也大,排水、灌溉都比大沟方便。沟旁种起树来,既能改变气候,又能积蓄肥料。第二,中沟的沟面宽度没有大沟大,运土距离近,容易开挖,同样的排蓄面积,比大沟费工少。第三,挖中沟便利于群众,因为不需离家太远,早晚均能做工。
在挖塘方面:他说,中国的旧式塘是方塘和圆塘。这种塘除地形条件形成的以外,是不应该采用的。理由仍是运距大,费的劳力多,而且它联系耕地面积不大,吸取地下水量不多。现在很多地方把方塘、圆塘改成长形的塘,就好得多。长塘像是沟的一段,运距小,节省劳力,而它最大的好处是在地下地上联系的面积均比方塘、圆塘要大。另外,在地下水丰富的地区,塘中下泉或沟中下泉,都被证明是利用地下水的一个很好的办法,都是值得提倡的。
在洼地圈圩改种水稻方面,他说,这个办法原来是赞成者少,经过多番说服,和到水网地区调查之后才被水利部门所接受。现在已在淮北做出了一些成绩,证明凡是有外水侵犯、内水无处安排的地方均是可用的。
在圩区建立排灌工程方面,在山区提倡作梯田方面,曾希圣同志都谈了他的体会。
曾希圣同志最后说,以上是根据安徽几年的水利工作所得出的一点体会,缺乏周密研究,错误一定很多。他还说,如果要争取在水利工作方面少走弯路,一个重要办法是研究我国几千年的治水经验。他说,我国治水经验是很丰富的,长江沿岸的圩田,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按每年长江沿岸的雨水量来说,它比淮北大得多,但是那里因为圩田工程作得好,不但遭灾少,而且收成高。可见研究我国水利经验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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