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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这些公文的命运——严重的积压,没有结果的旅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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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15
第4版()
专栏:

  请看这些公文的命运
  ——严重的积压,没有结果的旅行
  新华社记者 余志恒
在中央国家机关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公文在那里川流不息地运转,从中央到地方,从这个部到那个部,从这个司、局、处、科到那个司、局、处、科,它传递着重要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请示和报告,它体现着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由于有些部门的领导人以官僚主义态度对待这些公文,造成严重的积压和公文旅行的现象,给工作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在这次大鸣大放中,群众在大字报上对这种不良的现象进行了有力的揭露和严厉的批评。
明日黄花
从许多国家机关的大字报可以看出,由于一个文稿从起草到发出,要经过很多层次才出大门,因而使许多急事都成了明日黄花。冶金工业部建筑局大字报说,冶金部建筑局武汉冶金建筑总公司在1956年夏天曾给冶金部一件关于防暑措施的公文,请予批示。这个部的建筑局直到寒冬已经降临的11月才批下去,这时已不需防暑而需要防寒了。财政部一张题为“在工业司睡了一个半月的特急文件”的大字报说:为了解决1957年石绵严重不足,国家经济委员会在1957年6月27日以特急文件通知增加四川石绵矿投资若干万元。这个文件在7月1日到达财政部工业司便睡觉了,直到8月份四川省计委代表来北京开会,才查问到这个特急文件已压在工业司睡了一个半月的觉。由于严重的积压,为查询这件事,上下之间曾打过数次长途电话、写过公函,花费了不少人力物力不说,重要的是影响了石绵生产的迅速发展。建筑工程部的大字报说,1957年6月22日计划司、基建司、财务司等开会确定将联合加工厂的经济核算体制加以改变,以减少企业亏损和对外结算上的扯皮。但这个文稿从计划司送到基建司会签时,竟被压到10月24日,经查询才给发回来。由于时间拖得太久,结果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开支达九十七万多元。
商业部计划局一个干部写的大字报说,他在1957年4月下旬起草了一个工作通报的文件,经层层上转到部长那里以后就没有下文了。一再催问,最后退回的文件上写着副部长批示的几个大字:“此文已压了很久,失去时效,不发。”签字日期是7月1日。写这张大字报的干部质问:为什么一个文稿经两个月之久,又没有听到部长在具体内容上提出任何修改的意见,竟出不了大门而变成“失去时效”呢?他要求部首长答复。司法部有七个干部联名写大字报批评法律解答工作中的拖拉现象。大字报说,以法令编纂司所经办的文件为例,在1956年处理的一百零七件文件中,一个月以内答复的仅占35.5%,三个月以内答复的占33.6%,其余都在三个月以外,个别还有积压达一年半才答复的。
无人作主
建筑工程部生产局的大字报说:中南四公司1956年12月请示竹筋混凝土空心楼板材料报废问题,文件到后,接办单位把文件压了半年没有答复就归档了。1957年5月,中南四公司来函催问,又才把这个文件从档案柜里取出来,但由于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不健全,技术司、财务司、生产局都认为不属于自己单位的任务,所以只好把文件退回办公厅重新批办。财政部两位副部长的两个秘书写了一张题为“一件积压将近四年的公文”的大字报,批评副部长们的推诿拖拉作风。大字报说,人民银行残破人民币和公债券的监销问题,1953年经前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示:“应由财政部门为主,派员监销”。但在执行中发生不少问题,远在1954年先后就曾有四十个省、市和省辖市财政部门提出了不少意见。但有关副部长没有很好研究、积极处理,虽然先后经过三位副部长看过,但未获解决。这三位副部长的批示是:金明副部长批:“这个问题扯了很久,一直未解决”。他认为“由财政部监察司监销是有些形式主义,但完全推开也似不太好,同时,银行也不同意”。他“要监察司再研究一下”。戎子和副部长认为:“这是立法手续问题,不便推脱,请胡副部长再考虑”。胡立教副部长表示同意监察司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不再派人参加监销,由银行自行销毁。并口头指示:“监察司再向戎副部长汇报一下”。至此以后再也没有过问了。几年来,有些省、市来函、来电请示,财政部迟迟不能作答,问题就这样拖下来了,直到最近才准备研究处理办法。
没有结果的“旅行”
城市建设部一张大字报说:1956年7月城市建设部收到公安部“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则”公文,征求这个部的意见。办公厅批给保卫司,保卫司转给规划局,规划局压了二十天以后转给设计局,设计局压了八天送给公用局,公用局压了十四天以后退给办公厅,大家都在上面划了圈,没有提出任何意见,两个多月的旅行,最后的归宿是“存档”。林业部一张题为“一个公文的下场”的大字报说,4月10日收到森林工业部“关于增产三等造纸材、二等坑木、梢头木、粗枝桠和原木等木材产品可一律免纳育林费”的来文,当天送给计划财务司,这个司说应该叫经营局办,经营局又退回叫计划财务司办,计划财务司仍说该经营局办,经营局又说该计划财务司办,推来推去周转几个回合,没有人办,后来经秘书处与计划财务司联系,认为应由经营局处理,送经营局后,他们仍不接受,只好把这个文件送办公厅主任,主任批:“请张克侠副部长阅示”。张副部长批:“我同意森工部的规定,既是抄件,存查可也”。这个文件就被送到档案柜里去了。对外贸易部中国矿产公司处长王步云写了一张大字报,标题是:“层层批,个个转,科办员作了难”,这张大字报批评为处理四川省的一个电文,叶季壮部长办公室批给局,局长批给处,处长批给科员,科员最后根据刘处长的批语写道“已摘,并转告中国矿产公司谌处长,由公司代部拟稿”。大字报说:“现在这个电文虽然转给了我,我看后如何答复,还在考虑中”。不知道这个电文将旅行到何时才能了却这段漫长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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