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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受伤不能工作的也应享受退休待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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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21
第3版()
专栏:

因公受伤不能工作的也应享受退休待遇
看了国务院公布的四项规定草案以后,觉得只有在共产党领导的国家里,工人职员才会得到这样的关怀和照顾。我除了衷心地拥护以外,提出一点意见。我认为因公受伤不能继续工作的人,虽未达退休年龄,仍应照一般退休人员处理。他们退休后的待遇不能过低,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第四条第三项办理。
民盟中央机关 刘淑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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