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欢送下放干部不应大吃大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21
第4版()
专栏:读者来信

欢送下放干部不应大吃大喝
编辑同志:
这两天,我们机关里热闹极了,为了欢送第一批下放的干部,不但有报喜队、欢送大会和茶话会,而且还举行了好几次宴会,出现了一些大吃大喝的现象。最初是共青团支部书记和宣教委员批准下放以后,青年们举行“宴会”,假座胜利饭店,花去四十四元。第二天,机关领导又为下乡同志设宴饯行,花了七十三元多。过不两天,有人提议团的干部也来一次欢送,又在玉壶春酒楼吃了一顿。女同志们为了欢送下乡的男同志,也上馆子里吃了一顿。此外,本地有家的同志,买点鱼肉,请下乡同志到家吃饭的就更多了。这不是我们一个机关的情况,有一次我到胜利饭店去,里面挤得水泄不通,座无虚席,“为欢送×××同志下乡,干一杯”之声不绝。
我认为,同志们在一起相处久了,产生了感情,为了欢送下放的同志走上光荣的劳动岗位,举行一些欢送会是可以的,但是应当在节约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因此大吃大喝。大吃大喝,既浪费了钱财,又容易助长社会不良的风气。因此,我认为,应当通过说服教育,改变这类现象。
江苏淮阴航运管理局 陈荣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