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阅读
  • 0回复

探亲假日不等于休假 不同意周志的意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22
第3版()
专栏:

探亲假日不等于休假
不同意周志的意见
周志同志认为“探亲假期太笼统”,建议对家远的应根据旅途的长短适当延长假期。(见11月29日本报三版)
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我认为,草案的规定在目前来说还是比较合理的。理由是:第一、规定往返旅途在十日以上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五个星期至六个星期,这样,家远的和家近的就有了适当延长或缩短假期的余地。第二,探亲假日不等于休假。国家在工作时间给假期探亲,目的是使远离家乡、长时间不能与家人团聚的职工,和父母、爱人团聚,而不是休假,所以只要达到团聚的目的就可以了。周志同志要求家远的和家近的职工在家逗留的天数保持基本相等。我不客气地说,这里有一定的平均主义思想。第三,目前各单位的人员有一定,假日过于长,要是一个车间或科室里有几个家较远的职工,每人每两年都要请很长时间的假,那末,就会影响生产和工作。要不然,就得增加编制,这是跟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方针相矛盾的。
河北省邯郸市工会联合会 李存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