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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生产建设 克服农民生活困难 五年来国家发放农贷八十亿元 今后要保持农贷资金的合理周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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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26
第2版()
专栏:

发展农业生产建设 克服农民生活困难
五年来国家发放农贷八十亿元
今后要保持农贷资金的合理周转
新华社24日讯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发放的农业贷款,对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合作化、克服农民生活困难等方面起了重大作用。据统计,五年来国家发放的农业贷款累计已达八十亿元,全国农户平均每户得到贷款七十元左右。
在1953年到1955年期间,国家共发放了三十一亿多元农业贷款;促进了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1956年全国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时,国家又发放了近三十四亿元贷款。其中七亿元为贫农合作基金贷款,这笔贷款期限长、利息低。据二十一个省市所放出的四亿多元贷款统计,共帮助二千五百多万户贫农和下中农克服了入社困难,平均每户得到贷款十七元。全国共帮助四千多万户贫农、下中农克服了入社缴纳股份基金的困难。由于这笔贷款的发放,大大鼓舞了贫农走合作化道路的积极性,加强贫中农之间的团结,帮助农业社筹集了生产资金。许多贫农把这项贷款比作“旱天逢雨”、“雪里送炭”。
五年来,国家发放的农业贷款中约有21.8%是作为农业基本建设费用的。约有43.1%作为生产费用。这些贷款及时帮助农业社克服了兴修水利、添置耕畜、农具、肥料以及发展副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困难。据安徽、黑龙江、陕西、山西、河北等五个省不完全统计,1956年国家发放的两亿七千多万元生产贷款,帮助农业社打井七十二万多眼,兴修水利工程九万多处,购买耕畜十四万多头、双轮双铧犁十万部、新式农具二十八万多件、水车十三万多部、肥料两亿多斤。
国家为了支持移民垦荒,也发放了巨额的贷款。仅去年黑龙江、甘肃、青海三省就发放了五千多万元贷款。其中黑龙江省移民垦荒贷款,已帮助十四万个移民开荒八万八千垧,春播四万多垧,添置牧畜三万二千多头,修建房屋五千多间,建立新村四百多个。另外,对国营农场、渔业、牧业生产也都给予积极支持。
国家除发放一般农业贷款以外,每年还发放了没有利息的预购定金。五年来累计约达二十亿元左右。
国家发放的贷款,还帮助农民克服了生活上的困难。五年来累计共发放生活贷款达十二亿八千多万元,占农业贷款总数的16%以上。仅去年一年,国家直接发放和通过信用社贷给农民的生活贷款达七亿元。
五年来国家在帮助灾区农民生产自救、战胜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贷款累计达六亿四千多万元。这些贷款在水灾地区帮助农民克服了排水、复田、抢种的困难;在旱灾地区,解决农民防旱、抗旱中兴修水利、购置抗旱工具、保苗、保墒等等的困难问题。
据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说,目前国家的农贷资金和信用社资金约有五十多亿元,这是支援农业生产一个很大的力量。这些资金,如能充分周转运用,基本上可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因此,今后在相当时期内,在一般情况下,国家不再大量增加新的农贷指标,各地每年所需要的贷款,必须依靠做好到期贷款收回工作。他认为,保持农贷资金的合理周转,是今后解决农贷资金需要问题的主要途径。(附图片)
五年来国家发放农业贷款累计共达80亿元,全国农户平均每户得到70元左右
国家发放的农业贷款用于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等方面的比例
1953到1955年和1956年国家发放农业贷款数目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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