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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应当带头归还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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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27
第2版()
专栏:

干部应当带头归还贷款
江夏
国家以大量贷款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农民归还到期农贷,使它能及时周转,更好地发挥对农业的支援作用,这对国家对农民都是有利的。
可是,现在有不少地方到期农贷迟迟不能归还,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些干部贷款到期不还,群众看干部,也就不积极还贷了。
根据部分地区的材料,干部拖欠贷款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山西潞安县南呈乡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当中,有一百零一人拖欠三千三百五十八元逾期和到期贷款,有的干部拖欠应还贷款竟长达四年之久;又据平定县的统计,全县三千四百多名干部当中,每人平均拖欠三十五元多应还贷款。这些到期的贷款不能及时归还,影响国家农贷资金周转自不用说,更严重的是许多有还款能力的群众,看到干部不还,便也等待观望,迟迟不还。群众说:“党员干部是火车头,咱们群众跟着走;他们贷款不归还,咱也可以拖几年。”这就给银行和信用社旺季收贷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一样,在生产生活当中遇到了暂时难以克服的困难,向银行和信用社贷一些款,这本来没有什么不可以。有些干部由于种种原因,当下确实无力还贷的,国家银行和信用社也应当按照政策让他们还一部分或适当延长还贷期限。但是,目前有很多干部的情况并不是这样,有的个人生活过得相当富裕,就是不还贷款。如南呈乡一百零一名欠贷的干部当中,就有二十五人买了自行车。
有钱不还,实质是一种损公利私的个人主义思想在作怪,有的干部就这样说:“贷款多,拖的长,是便宜事”,甚至企图叫国家给“卸包袱”。可以想像,这样的干部怎能去动员群众还贷款呢?人民的干部应以人民和国家的利益为重,如果干部能以身作则,带头还贷款,群众就能跟着干部行动,积极还贷。南呈乡副乡长李丙华在批判了自己的错误思想后,很快把自行车卖掉,还清了拖欠二年的一百三十元贷款。全乡欠贷的干部、群众在他的影响下,十天当中就主动归还了九百二十元贷款,大大地推动了旺季收贷工作。群众说:“火车头开动了,车轮子(群众)紧跟跑;干部贷款归还了,咱也得赶快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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