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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通知 改进铁路器材收购工作 制止游民、坏分子盗窃铁路器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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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27
第3版()
专栏:

国务院发出通知
改进铁路器材收购工作
制止游民、坏分子盗窃铁路器材
新华社26日讯 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收购散置的铁路器材和制止坏分子偷窃铁路器材问题的通知”
通知说自1956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家钢材供应紧张,各地区出现了抬价抢购散置或者埋藏的铁路器材的混乱现象。不仅将尚有使用价值的旧轨锯断成废钢处理造成浪费,而且更严重的是引起了铁路沿线一部分游民和坏分子偷窃铁路器材的恶劣行为。这种情况严重地威胁着铁路运输的安全。
通知说,为了制止目前在铁路器材收购工作上的混乱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偷窃行为,特暂作如下规定:
(一)各级人民委员会要对铁路沿线群众加强爱护人民铁路、禁止盗卖铁路器材的广泛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保护国家公共财产;对于盗卖铁路器材者必须给以严肃的处理。
(二)凡属于铁道沿线两侧各五公里内的铁路器材,统一由铁道部负责搜集,在上述范围以外散置或者埋藏在城乡的铁路器材,仍分别由各部门和各省(市)、区收集和回收,但是为了防止把尚有利用价值的旧铁路器材作为废钢铁处理的不合理现象发生,在处理前必须请当地铁道部门派人进行鉴定,将尚有利用价值的交由铁道部接收利用;可做废钢处理的部分,仍留原部门或省(市)、区使用。
(三)为了使收集者得到合理的报酬,对于收购价格应该规定适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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