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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区党委指示各级党委 开展干部学习政策运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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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6-02
第1版()
专栏:

  冀南区党委指示各级党委
 开展干部学习政策运动
【冀南消息】五月二十三日,冀南区党委向各级党委发出关于干部学习的指示,要求在今后八个月内开展一个干部的政策学习运动。指示上首先提到:“自去年十二月二十五号毛主席形势与任务报告以后,党中央和中央局连续发出了很多关于党的基本路线和对各方面政策的重要指示。特别的阶级文件,是我党党纲政纲方针政策的综合,是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在今天形势下,明确路线,确定政策,是争取全国胜利和准备新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的根据。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对这些指示有特别的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则将使我们的工作不能前进,甚至会影响革命的胜利。因此决定自目前起到今年年底止,以八个月时间开展一个干部的政策学习运动。关于具体工作,规定以毛主席“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及毛主席“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为基本文件,结合中央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任弼时同志“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中央局关于土地改革整党与民主运动的指示”、给太岳、太行区党委的反左指,关于工商业政策的指示、陈伯达同志“发展工业的劳动政策与税收政策”为学习内容。从以上这些文件的学习中,要使党员干部能较明确的了解中国目前的政治形势,研究在这形势下我们的任务是什么。为了完成这些任务,我们应该执行什么样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方法上,提倡开动机器、大胆怀疑、反复考虑研究、相互讨论,以致开展争论,务使同志们思想上解决问题。这种学习方法,绝不能与执行政策的严肃性、纪律性相混淆,不能借口思想没有解决问题而抵抗政策的实施。学习的着手,应依不同的干部有所区别。机关干部一般的可以文件为主,联系实际工作的材料,进行研究。县区干部,特别是区级干部,应从工作中所碰到的问题需要出发。也就是用什么学什么,这样求得从具体问题的解决到原则理论问题的了解。不必受文件原来次序的拘束。要作到这一点,关于原则理论问题,必须县级干部多给一般区级干部一些帮助,经常给他们解释一些问题。因此对一般县区干部可采自修和利用开会碰头机会,进行集体讨论,上大课的办法来推动学习。学习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建立笔记制度和测验制度,以便随时了解干部的学习心得和疑问及对问题的了解程度。为了有组织的推动这次学习,区党委指示要建立县以上各级学习委员会,以党委为核心,吸收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单位过多时,以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由部门首长负责,依靠支部,组织分会。各级学委会属同级党委领导,党的各级宣教部门应成为各级学委会的工作机关。各级学委会应有计划的领导检查干部的学习,并解决学习中的一切疑难问题。同时为了从多方面解决干部学习中的疑难,和在党内引起研究政策的风尚,干部在学习中遇有疑难问题,不但可向各该级学委会提出,还可以直接向党报刊物或各级负责同志提出,要求解答”。指示上强调的提出:“毛主席不止一次指示我们:‘政策是一个政党的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因此关于这次路线政策的学习效果怎样,就看在实际工作中对党的政策贯彻的程度怎样。那一个地区或个人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正确,也就证明那一单位或个人学习的最好”。区党委最后并要求各级党委在向上级党委汇报和定期的总结报告中,应把关于学习的领导和干部学习情况及各阶层对我党政策的反映作为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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