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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签订科技合作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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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01
第4版()
专栏:

中南签订科技合作议定书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12月2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经结束,并且在1957年12月27日在贝尔格莱德签订了议定书。
会议是在友好和充分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会议对1956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一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研究。会议通过了若干新的决议,议定在电气、化学、非金属工业以及农业、林业和教育等方面交换技术资料、派遣考察专家,以交流生产经验和科学技术成就,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科学技术合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发展和技术成就,中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访问了化工、纺织、皮革、电机、电力、造船和运输机械等方面的一些企业单位和经济组织,并且访问了农场和研究所。
在议定书上签字的中国方面是委员会中国组主席、电机制造工业部副部长沈鸿,南斯拉夫方面是委员会南斯拉夫组主席、联邦经济计划局国务参事阿洛兹·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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