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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大会决议并加强两大洲团结运动 亚非人民团结大会设立常设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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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03
第5版()
专栏:

为履行大会决议并加强两大洲团结运动
亚非人民团结大会设立常设机构
亚非人民团结大会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
亚非人民团结大会认识到继续和加强亚非人民团结的工作的重要性,决定设立一个常设机构来执行下列任务:
(一)履行和实施大会的决议和建议。
(二)促进和加强两大洲各国的亚非团结运动。
(三)充当各国团结运动之间的常设联络机构。
大会决定这一常设机构的组成包括:
(甲)亚非人民团结理事会。两大洲各国都有权派遣由各国的团结委员会提名的一名代表参加理事会。这个理事会每年至少通过它的秘书处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得召开更多的会议。
(乙)亚非人民团结理事会常设秘书处。常设秘书处由秘书长一人和秘书十人组成。
大会决定,一直到举行下次会议为止:
(一)常设秘书处的总部设在开罗。
(二)秘书长由埃及提名。
(三)十位秘书由下列国家提名(按英文字母为序):喀麦隆、中国、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日本、苏丹、叙利亚和苏联。
(四)秘书处的成员按照需要分工负责,同时对工作集体负责。
大会决定,秘书处应采取紧急措施,按照它认为可能的间隔,定期出版“刊物”。
大会号召亚非一切国家的人民,在尚未成立本国亚非人民团结委员会的地方成立这样的委员会,并且扩大和加强已经成立的这样的委员会。
财政事务
亚非人民团结大会认为有必要设立一项基金,以维持大会所设立的各个组织机构。
大会号召所有与会国家的人民按照他们的能力为这项基金捐款。大会表示感谢“埃及亚非团结委员会”为设立这项基金而慨然答应每年捐赠一万埃镑,并且为常设秘书处提供所址。
大会指示常设秘书处根据各国捐款的数量编制预算。
大会决定,秘书长应同可能为这一目的而任命的其他秘书共同对财政事务负特别责任。
过渡时期
亚非人民团结大会决定,亚非人民团结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将在1958年1月4日在开罗举行。
大会要求有代表参加常设秘书处的所有国家在1958年3月1日以前派遣它们的代表前来开罗。
在那时以前,大会要求“埃及亚非团结委员会”执行亚非人民团结理事会和开罗会议所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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