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阅读
  • 0回复

十六个省市三十多万个农业社调查结果 四分之一农业社赶上富裕中农水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12
第2版()
专栏:

十六个省市三十多万个农业社调查结果
四分之一农业社赶上富裕中农水平
据新华社11日讯 根据全国十六个省、市最近对三十四万五千多个农业社的调查统计,已经有八万六千六百十六个农业社赶上或超过富裕中农生产水平和收入水平,占调查的农业社总数的25.1%。
这些省市还出现了一些大面积赶上或超过富裕中农水平的先进专区和县。河北省唐山专区,山西省长治专区,安徽省芜湖专区以及广东省潮安县,江苏省奉贤县、昆山县,湖北省红安县、麻城县、孝感县、江陵县,四川省郫县,甘肃省敦煌县等地区,都有40%到90%的农业社赶上或超过当地富裕中农的生产水平和收入水平。
这些农业社赶上或超过当地富裕中农水平一个极重要的标志,是粮食和棉花的单位面积产量一般都超过了富裕中农。如广东省汕头专区平均每亩粮食产量达到八百十一点六斤,这个专区的潮安县每亩产量达到一千二百三十三斤;湖北省的红安、孝感、麻城等十个县的绝大部分农业社的每亩粮食产量都达到八百斤。这些地区都提前实现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规定的最高产量指标。如湖北省麻城县皮棉的每亩产量达到一百零三斤,甘肃敦煌、浙江慈溪、湖北广济、河北石家庄市郊区的每亩皮棉产量都在百斤以上,大大超过了当地富裕中农的生产水平。
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增加很多,生活逐步改善。据许多农业社的统计,除了增加的公积金和生产开支外,社员收入都比富裕中农多。据江陵县调查:在1955年合作化以前,富裕中农纯收入平均每人为七十二元。1957年全县各农业社每个社员平均收入一百九十六点七元,纯收入为一百四十八点四元。社员增加收入的比例以贫农为最大,1955年贫农每人平均收入是五十六点零七元,1957年收入九十三点四八元,增加66.7%。1955年中农每人平均收入七十一点四四元,1957年收入九十九点四七元,增加39.23%。从每户社员生活来说,1956年全县有48%的农民达到了富裕中农水平,1957年有75%的农民达到了富裕中农的水平。辽宁省营口县水源区三十六个农业社,每户社员平均收入一百三十元,家家户户都超过富裕中农生活水平。盖平县太阳升社去年每户社员平均农、副业总收入达到七百七十六元三角,每人平均收入一百四十四元二角六分,同二十户富裕中农成分的社员在单干时的平均收入相比,增加了四十五元。由于增加了收入,农业社的文化福利事业也有了相应的发展。
大批的农业社所以能赶上或超过富裕中农水平,充分证明了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富裕中农过去的产量之所以高,主要是因为他们原来占有的土地好,畜力壮,猪多粪多,复种率高,耕作较细;但是他们在生产上所能发挥出来的作用,是不可能同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农业社相比拟的。农业社土地统一使用,力量集中,人力物力充沛,可以因地密植,推广新技术、新耕作制度和扩大基本建设等。例如去年秋季以来掀起的以兴修水利和积肥为中心的生产运动,是富裕中农根本不敢想像的。农业社积极地利用这些优越条件,同时正确地执行了勤俭办社、民主办社的方针,就能组织生产的大跃进,赶上或超过富裕中农的生产和收入水平。
农业社能赶上或超过富裕中农水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依靠本身的公共积累,扩大再生产,大规模地举办富裕中农无法举办的农、副业生产。例如,广东省农业社去年留的公积金,一般地区占纯收入8%—10%,经济作物区超过10%以上。河北省通县专区有些农业社留的公积金已占纯收入15%。河南、辽宁、黑龙江等省不少老的农业社,平均每社都有十万元左右的公共财产。甘肃省永昌县焦家庄农业社已拥有公共财产三十六万六千六百元,平均每户达三百四十元,相当于一般中农全年的收入。农业社有了大量的公积金,就有力量扩大再生产。同时,许多农业社还储存了备荒粮。
赶上或超过富裕中农水平的大批农业社,有的在平原地区,有的在山区,有的在低洼地区,有的在城市郊区。这些社中除一批老社以外,大部分是1955年发展起来的。几年来,这些社根据本地特点采取了一系列的增产措施,迅速提高了生产管理水平,有些社还顽强地战胜了水旱灾害,提高了粮食产量。平原地区的农业社,主要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加了灌溉面积,扩大了水田,同时又大量增施肥料。山区的农业社,主要是在保证粮食增产的同时,发展了林业、畜牧业和其他各种副业,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了山区经济。低洼地区的农业社,主要发挥了人定胜天的精神,改造了洼地,种植了高产作物和改种两季作物。在城市郊区的农业社,主要是利用靠近城市的有利条件,大量种植蔬菜,饲养家畜家禽,为城市服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