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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耕队和“飞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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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16
第2版()
专栏:

远耕队和“飞地”
编者
有些农业合作社把本社的剩余劳动力组织成远耕队,到外乡外县去开垦一些荒地,增加收入。农民把这种地叫做“飞地”。这种组织远耕队的办法很值得提倡。今天本报一版介绍的湖南茶陵县的作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国现有耕地面积是十六亿亩,而未开垦的荒地也接近这个数字,可见开荒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情。但是,由国家建立农场或者组织大规模的远距离移民,用机器垦荒,目前还受着国家财力物力的限制。组织农业合作社搞近距离的小型开荒,搞“飞地”,则是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这种小型开荒主要依靠群众自己的财力物力,不需要国家投资,做起来也比较容易;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一部分农业社的剩余劳力来增加生产和增加社员收入。
有些人认为荒地都在东北、西北和其他边疆地带,内地人口稠密,无荒可开,事实并不如此。边疆有大片荒地是事实,但内地各省各县也并不缺乏尚待开垦的小片生熟荒地。浙江人口算是密了,而宁波等五个专区就有荒地近三百万亩。广东人口最密的潮安县,原来每人平均只有一亩带零的耕地,而县境内却也曾发现过荒地一万三千多亩。据估计,包括丘陵、滩地、沙荒、碱地以及沟边、路旁、家前、屋后等零星荒地在内,全国约有小片荒地一亿亩左右。
也有人认为小片零星荒地没有多大油水,不值得开垦。这也是不对的。甘肃省中宁县1956年春季曾经组织十九个乡的剩余劳力外出开荒,春耕前共开荒八万多亩,使全县耕地面积增加三分之一。广东澄迈县钟寨农业社,当时全社九百多口人只有一千三百多亩田,不够种,收的粮食也不够吃。后来他们在三十多里以外的北插地区开了一千多亩荒,增加了十万多斤粮食的收入,大部分农户的缺粮问题解决了。轻视小片荒地的人们,应当从这些事例中得到教训。全国一亿亩左右的小片荒地如果都开垦出来,就按一亩收二百斤计算,也能增产粮食二百亿斤,这还不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目么?
也有人认为我国农业增产的主要方面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因此就对能开的荒地也不积极去开,这也是错误的。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固然非常重要,但能够开的荒地也还是应该尽量去开,因为这是完全有利无害的。
近距离开荒是一项既利国又利民,符合于勤俭办社、勤俭建国原则的事业。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第十六条里明确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当组织移民和鼓励合作社组织分社或者派出生产队,进行垦荒。”各地领导农村工作的同志,都应该考虑一下自己地区的条件,争取把能够开垦的小片荒地都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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