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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22
第4版()
专栏:

中朝今年换货议定书签字
新华社21日讯 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内外商业省副相朴永斌为首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同我国对外贸易部在北京进行了1958年度的贸易谈判。现双方已经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圆满达成协议,并于1月21日在北京签订了两国1958年货物交换的议定书。
今年两国的贸易额和互相供应货物的品种都较去年有所增长。
根据双方协议:中国供应朝鲜的物资有:煤炭、焦炭、棉花、棉纱、棉布、各种机器、钢轨、大豆、化工原料等。朝鲜供应中国的物资有:生铁、铁砂、钢锭、高速工具钢、炭素工具钢、电解铜、电解铅、电解锌、硫?肥料、海产品、药材等。
代表中朝双方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江明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内外商业省副相朴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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