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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农村体育运动 山东省提出几项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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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01-23
第7版()
专栏:

进一步推动农村体育运动
山东省提出几项要求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体育运动,山东省文化局、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团省委根据本省农村的具体情况,对加强农村体育运动的领导问题作了一些规定,并于最近发出了联合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这样:
体育协会是领导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一种良好的组织形式,在农业社中已建立的体育协会,都应该在社和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共青团具体负责,同农村俱乐部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根据目前情况,农村中不能广泛建立基层体育协会。农村俱乐部应该把体育活动作为业余文化活动的主要内容,认真领导起来(可在俱乐部下设体育组)。
共青团组织应该把发动青年参加体育活动作为经常的重要工作之一。共青团对已建立的体育协会应该加以具体领导。未建立体育协会和俱乐部体育组的基层单位,可以团支部(或总支)的军事体育委员(或宣传委员)为核心,吸收各运动队长、复员转业军人、知识青年等组成体育小组或委员会,领导体育活动,或由团支部或总支来具体领导。
体委和文化科局所属的单位(文化馆、站、体育场、俱乐部),应该把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作为经常的业务之一,加以具体的组织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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